各位研究生:
根据研院通知,2015-2016学年冬学期研究生课程补(退)选阶段将于11月9日上午9:00至11月27日上午11:00进行,请大家严格按照研究生院规定的日期进行,逾期系统关闭将无法操作。具体安排详见研究生院网。关于其中几门课程的教学安排,特做如下说明:
1. 部分课程已调整至冬学期开课,请有兴趣的同学及时选课,课程详细信息如下:
(1)《证据法学基础理论》(课程编号:0221062;授课教师:张保生)
(2)《国际环境法》(课程编号:0223050)、《环境资源法》(课程编号:0223172;授课教师:王树义,两门课程二选一)
(3)《国际公法》(课程编号:0221051;授课教师:马光)
(4)《国际经济法》(课程编号:0211084;授课教师:赵骏)
2. 一门课程因选课人数较少,已取消开课:
《司法学》(课程编号:0223019;授课教师:方立新)。
3. 增加一门海外教师主导的全英文课程:
《中国与国际法理论和实践(英)》(课程编号:0223681,授课教师:由海外教师集中授课)
此课程为海外教师主导的全英文课程,修完后满足条件的激励措施可参见: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95&object_id=292033
4. 法律硕士(非法学)专业的同学也可选择科硕的课程,显示为跨专业课程,均算入总学分内。
如有疑问,请与教育教学中心陈老师(电话:86592755)联系。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15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