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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2级本科生法学专业司法实习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1-06 点击次数:866

各位同学:
根据我院本科生实习教学的安排,司法实习分为法律诊所与司法实习两大板块,请各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进入现代教务管理系统进行法律诊所、司法实习选课申请。
选修法律诊所的同学将在校内进行司法实践,其中选择校内实习的学生将修读“法律诊所”课程,该课程限定人数为30人。
选修司法实习的同学有集中实习与分散实习两种形式。集中实习,由院实习领导小组根据学生的实习志愿统一联系和分配各实习单位,在杭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省、市、区各级法院、检察院和律师事务所等的实习基地进行实习(推荐免试研究生由学院安排集中实习),选择集中实习的学生请慎重填写集中实习志愿意向表,学院将根据实习志愿表填报情况联系实习单位,并要求集中实习的学生实习期间请假总计天数不得多于十二个工作日实行分散实习的学生,实习单位由本人自行联系。
 
附件三:集中实习志愿意向表只需集中实习者填写
附件四:实习考核表
 
注:请各班班长于2015年12月18日之前将2012级集中实习志愿意向表纸质版交至主楼116办公室。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