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1月17日上午9时许,王泽鉴先生与光华法学院民商法学研究所博、硕士生数位,团坐于之江主楼咖啡厅内,自由探讨民商法学术问题。
开场伊始,各位参会座谈会的同学先行自我介绍。而后,王泽鉴老师结合自己数十年研究民法的心得,向各位同学传授民法学习与研究中的体会与注意事项。王老师指出,研究所中的各位老师与博硕士生同学,同属法学研究者,内部应当形成密切交流的机制,构建学术共同体。老师对学生的指导上,应当体系化、依步骤展开,不可散乱。而博硕士生同学在民法的学习与研究过程中,则须从如下方面,倾注精力:其一,须以德文、日文或法文等第二外语,作为学术研究推进的根本前提。如无二外支撑,视野难免受限,未来之长远发展,实无有力后劲。其二,博士论文之选题,对于未来学术生涯之发展,尤为紧要。故此,博士论文题目之选定,应关注具有体系化地位及方法论意义之论题,如此,方可于求学之时,即已奠定宏观视野、体系思维和方法意识。否则,如若博士论文题目局限于一隅,甚或纠缠于政策与技术性讨论对象,则完备牢固的法学方法之训练,必然缺失。将来之学术研究,亦将受其束缚。其三,博硕士生正处于学术积淀的黄金时期,务须静心钻研,通盘、彻底阅读相关领域的全部理论文献及实务裁判,如此,方可为个人造诣之提升与国内学术水准发展,有所贡献。

继王师谆谆叮嘱之后,进入自由问答环节。各位博硕士生就自己于日常学习思考过程中所遇到的种种困惑和疑问,向王老师征询建议。王师一一作耐心回复,不论法学思考方法之抽象问题,抑或旅游契约上精神损害赔偿之具体疑义,王师无不细致分析、全面解答。
韩退之有言:“师者,所以传道授业解惑也。”王师于座谈中的循循善诱、谆谆教诲,将其大师风范彰显得淋漓尽致。参与交流的同学,无不感觉如沐春风、醍醐灌顶,受益良多。

延至正午时分,座谈始告结束,师生意犹未尽,合影留恋,簇拥离场。主楼咖啡厅内,只剩余音绕梁。
刘洋 记
2015年11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