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1-26 点击次数:459
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为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进一步发挥典型的示范激励作用,推动我校青年志愿者行动继续深入发展,根据《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注册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规定和校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的要求,院团委将于近期组织开展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星级志愿者评定工作。结合我院实际,现将具体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 评定形式
1.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指导中心依据已认定的注册志愿者服务时数,实行星级评定制度;
2.评定工作对各星级志愿者不设名额限制,按照自愿原则,由注册志愿者自行申报。
二、 评定原则
1.参评对象:2012、2013级注册志愿者及研究生志愿者;
2014、2015级注册志愿者原则上仅限申报五星级。
2.参评要求:
①对待志愿服务工作态度积极,热情主动;
②自觉遵守服务时间,按质完成各项志愿服务工作;
③维护志愿者形象,文明礼貌,遵守社会公德,团队协作意识强。
3.参评标准: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40小时,认定为“一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70小时,认定为“二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150小时,认定为“三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00小时,认定为“四星级志愿者”;
参加志愿服务时间累计达到250小时,认定为“五星级志愿者”。
三、 申报时间
请我院欲申请星级的注册志愿者于11月30日24:00前在浙江大学青年志愿者管理平台(www.youth.zju.edu.cn/qnzyz)中完成网上申报(操作指南见附件1),并请申请人填写星级志愿者评定汇总表(见附件2),并上传至ghfxysztz@126.com.
四、 注意事项
1.本次星级志愿者评定的累计志愿服务时数截止至2015年11月23日24:00;
2.如网站显示的志愿者小时数与实际不符,可携带志愿者服务手册于11月30日前至校青志办公室进行校正;
3.如已参与往年星级评定,且本次累计服务时数未达下一星级标准的,不重复进行认定;
4.星级评定工作将严格按照通知规定执行,请参评志愿者及时完成网上申报,逾期将一律不予补申请;
5.志愿者星级荣誉与第二课堂记分方法:
星级 | 服务时数(小时) | 第二课堂分 |
一星级 | 40-70 | 0.5 |
二星级 | 70-150 | 1 |
三星级 | 150-200 | 1.5 |
四星级 | 200-250 | 2 |
五星级 | 250以上 | 2.5 |
如有疑问,请联系:
马 稼 18868105645
朱亚丽 15158867629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5年1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