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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07 点击次数:1121

    2015年12月04日下午2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与浙江五联律师事务共建教学实践基地签约仪式在之江校区光华法学院主楼208会议室举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周江洪、教育教学中心主任吴竹群,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周春律师、首席助理兼合伙人沈文文律师、团支部书记钱�律师、办公室主任陈英等出席了仪式。
    签约仪式上,双方就法学院学生法律事务课程的设置、案例研习、法律谈判主题活动、法学人才培养等方面进行了充分交流和讨论。随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周江洪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首席合伙人周春律师分别代表光华法学院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签署了《共建教学实践基地协议书》。 
    此次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和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共建法学教育实践基地,能充分发挥各自在法律人才培养方面的优势,为我院学生提供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务相结合的机会,同时也为浙江五联律师事务所的进一步发展提供了人才储备。
    签字仪式后,双方在主楼门口进行了合影留念,并就如何利用好法学教育实践基地以及如何利用浙江大学得天独厚的条件,拓展双方的合作,进一步展开了热烈和诚挚的讨论。
 
(教育教学中心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