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法教义学解读――记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论坛2015(6)总第39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10 点击次数:771
2015年12月8日晚上19时,清华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证据法研究中心主任易延友老师在图书馆5号楼206室举行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立法表述与意义空间——从周文斌案说起》的精彩讲座,本次讲座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博士生导师胡铭教授主持。
讲座中,易延友教授从自己最近经办的周文斌案说起,从法教义学分析的角度对刑事诉讼法中非法证据排除的相关条文做了独特解读,并具体从“是不是有国家机关可以逍遥法外”、“是否适用毒树之果原理”、“什么是刑讯逼供等非法方法”、“实物证据是否一律排除”、“是否只适用于五种证据”、“辩方证据是否一体适用”这六个方面展开进行。易延友教授在讲座中旁征博引、侃侃而谈,尤其是其对域外法的深入了解以及从事刑事实务的丰富经验给在场的同学们留下了深刻印象。
在易延友教授的讲座内容结束后,在场的同学们踊跃提问,易延友教授耐心解答了现场师生的提问,本期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论坛系列讲座也在现场热烈的学术思辨气氛中圆满落幕。
撰稿人 王林(2012级本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