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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五好”党支部建设,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召开“五好”党支部验收答辩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11 点击次数:740
2015年12月11日下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召开“五好”党支部验收答辩会。党委书记张永华主持验收答辩会,党委副书记吴卫华,党委委员、副院长周江洪,党委委员、教工党总支书记方立新,教工党总支副书记李永明,诉讼法研究中心教工支部书记林劲松,组织人事科科长冯利君,团委副书记、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李冬雪以及各学生党支部书记参加了本次会议。
参加本次验收答辩的支部为诉讼法研究中心教工党支部,支部书记林劲松围绕“领导班子好、党员队伍好、工作机制好、工作业绩好、群众反映好”这五个总体目标逐一汇报了本支部在创建“五好”党支部过程中取得的各项成果。支部党员组织观念和党员意识强,认真学习、交流并贯彻、落实党的各项决议决定,且撰写党建方面的文章并公开发表;积极支持配合学院做好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建立了党的建设和教学建设“两手抓”的双重工作体制,并注意及时把党的方针政策与专业领域的教学科研工作相结合;主动建立师生谈心谈话制度,把握思想动态,帮扶困难党员和群众,为其排忧解难,并积极吸引青年人才向党组织靠拢。
答辩期间,与会人员对参加验收答辩支部进行提问,答辩支部一一作出回答。此后,与会人员就目前支部建设中面临的问题进行分析,并结合学院教育教学现状,探讨支部建设工作改进路径。与会人员纷纷表示,在学术活动火热开展的同时,思想政治教育亦必不可少。张永华书记对参加验收答辩支部的工作及与会人员的意见表示肯定与认同,并指出,可将学术讨论会与党支部活动相结合,保证党员悉数参加的同时,鼓励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党内活动,密切党群联系,真正发挥好群众监督作用及共产党员的先进模范作用。张永华书记也就今后学院开展党支部活动模式提出了改进建议,并介绍能源学院党建工作先进案例作为示范,强调各党支部要继续推进支部工作良好、有序开展,抓典型、树先进,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并叮嘱各学生党员要以党员的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既要紧抓理论学习不放松,也要积极组织参与组织生活及各项实践锻炼活动,加强自身思想素质和社会生存能力的培养。最后,经过与会人员匿名评分,诉讼法研究中心教工党支部以高分顺利通过了“五好”党支部验收。
大力加强党支部建设,是我校深入开展创先争优活动的工作重点之一。自2011年6月学校党委制定《浙江大学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若干规定(试行)》、提出加强和改进党支部建设的若干举措以来,光华法学院深入推进创先争优活动,高度重视基层党支部建设,引领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为争创“五好”院级党委打下了坚实基础。
供稿:祁琦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