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费获取国内文献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15 点击次数:459

为了给本校师生学习、教学和科研工作提供更好的文献保障,有效补充本馆馆藏,图书馆于2015年12月11日—2016年12月31日继续试运行新的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补贴办法,对通过图书馆文献传递系统(包括CALIS系统E得平台或者CASHL平台)提交的申请加大了补贴力度。在此期间,读者可免费获得国内图书馆或文献收藏机构提供的期刊文献、会议文献、学位论文、图书部分章节、专利、标准文献和科技报告,同时还可以免费借阅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东南大学图书馆以及厦门大学图书馆收藏的部分图书、通过CASHL平台免费借阅CASHL文科专款图书。具体补贴细则与规定详见“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补贴方案(试运行)”。
 
             浙江大学图书馆
               2015.12.11

 

浙江大学图书馆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补贴方案(试运行)

 

为了给本校师生的学习、科研和教学工作提供更好的文献保障,有效补充本馆馆藏,图书馆于2015年12月11日至2016年12月31日继续试运行新的馆际互借、文献传递补贴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1.       补贴对象:本校在籍的学生、本校在职的正式教职工;
2.       补贴方法:通过图书馆文献传递系统提交的申请,按不同的文献来源,采取不同的补贴力度。
A. 对本馆有馆藏的纸本书刊委托图书馆复印、扫描获取,按每页0.3元收取成本费,不享受图书馆文献传递补贴;
B. 对来自国内文献收藏机构(如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NSTL,国内其他高校)的期刊文献、会议文献、图书部分章节、学位论文、专利、标准文献和科技报告,图书馆实行100%补贴,同时可以免费借阅国家图书馆、上海图书馆、上海交通大学图书馆、复旦大学图书馆、东南大学图书馆以及厦门大学图书馆收藏的部分图书;还可以通过CASHL平台免费借阅CASHL文科专款图书。 一个账户同时在借图书不超过5册。
C. 对从国外文献收藏机构获取的文献,图书馆补贴总费用的70%,本校读者支付总费用的30%。
D.对试运行期间可以享受B类全额补贴的文献请求数加以限制,即返还式借阅图书的申请不能超过100条。试运行期间超出限额数的返还式图书借阅申请,每本书读者需自付10元,剩余的费用由图书馆补贴。申请加急服务额外收取加急费:10.00元/篇,加急费不予补贴。
 
   3. 补贴后收费标准(仅供参考)

 

 
国内完成文献
国外完成文献
实际费用
补贴后读者付费
实际费用
补贴后读者付费
期刊、会议论文 几元到十几元不等 免费 130300元不等 按实际费用的30%收
图书借阅 23-42元不等 免费,同时在借不超过5册,试运行期间累计不超过100册。超过限额数,自付10元每册 350600元不等 按实际费用的30%收
图书部分章节复印 几元到几百元不等 免费 350600元不等 按实际费用的30%收
学位论文 十几元到几十元不等 免费 几百元到几千元 按实际费用的30%收
专利   免费   实际费用的30
标准(电子版等非图书形式,图书馆不收藏) 几十到几千元不等 免费 不同的标准差别很大 实际费用的30
报告(电子版等非图书形式,图书馆不收藏) 几十到几百元不等 免费 不同的报告差别很大 实际费用的30
1:申请加急服务额外收取加急费:10.00/篇,加急费不予补贴;
2:如果要求开校外发票,费用将按照实际费用收取,不予以补贴。

  

附:馆际互借与文献传递相关信息与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