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本科生课程选课情况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24 点击次数:245

各位同学:

    2015-2016学年春夏学期本科生课程选课已于12月23日开始,请同学们选课时注意以下事项:

1)《法律诊所》实际上课时间为周五1-4节,教室3号楼201。

2)《民商事案例研习》系统中任课教师为陈旭琴老师,实际任课教师为陈旭琴老师和周淳老师。

3)《国际经济法理论与实务》在系统中显示有误,实际上课时间为周一6-8节。

4)《法律实务》在系统中显示有误,实际上课时间为周四6-8节。

5)《文献检索与文书写作》系统中任课教师为马光老师,实际任课教师为外教Christina Koningisor。

6) 赵骏老师的《世界贸易组织法》将在夏学期开设,暂未开放选课,上课时间定为夏学期周一1-2节和周三9-10节,欲选课的同学们可将时间段空出,在夏学期选课阶段可选课(具体时间待通知,约5月初)。

7)《跨国律师实务》为多名教师授课,以王贵国老师为主。

8)《商法总论与公司法》系统中为周江洪老师,实际任课教师为周淳老师。

9)《法理学》系统中为石毕凡老师,实际任课教师为石毕凡老师和葛洪义老师。

如有任何问题,可咨询本院教育教学中心陈老师(电话:86592755)。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5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