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青春公益•美丽中国”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5-12-28 点击次数:743
各团支部、团员青年: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国家“一带一路”重大战略,积极构建实践育人长效机制,强化青年大学生的责任担当和公益精神,引领大学生深入基层、深入西部、深入生活,践行“感恩•服务•担当”的公益理念,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助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参与社会公益事业,用实际行动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贡献青春力量,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决定今年寒假继续深入开展大学生社会实践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青春公益•美丽中国
二、活动内容
院团委鼓励各团支部、团员青年结合法学专业特点,围绕以下三个方向开展实践活动:
1. 大力实施“一带一路”公益版图行动
积极组织大学生深入“一带一路”沿线地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水资源开发与保护、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等公益实践活动,针对当地经济发展需要、民生需求、社会关切、改革迫切的热点话题展开调研。积极组织和探索“PTPA”公益实践模式,即通过“一名教授,带领一支学生团队,实施一个公益项目,完成一项公益成果”的“PTPA”公益项目模式。通过公益实践活动帮助大学生了解社会、感恩生活、回报社会,引导大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服务国家“一带一路”发展战略。
2. 积极做好寒假返乡实践活动
鼓励广大同学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以个人返乡或团队的形式就近从便开展社会实践活动。在返乡实践的过程中,同学们要积极关注当地的公益需求,为2016年暑期大学生大型公益实践服务活动进行探索,并积极通过传统媒体和新媒体等方式大力宣传浙江大学公益校庆的活动主旨和行动理念。
3. 继续推进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建设
不断巩固现有示范基地的建设成果,围绕实践育人目标,有效整合资源,推进深度融合,完善基地的考核和验收制度。结合2016年暑期大学生大型公益实践服务活动,进一步突出基地特色和优势,真正发挥基地的示范和引领作用。
三、时间安排
1. 小分队组建、立项【2016年1月】
2. 返乡开展公益实践服务活动【2016年1月-2月】
3. 上报实践材料、调研报告【2016年3月】
四、立项方式
1. 校级立项团队
浙江大学大学生社会实践领导小组办公室(校团委)将在各院级团委、各级学生组织立项推荐的基础上,研究评审出20支校级重点立项团队,每支团队给予一定的专项活动经费支持。
2. 院级立项团队
院级立项团队填写《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寒假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院系)》(附件1)、《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活动策划》(内容参见附件4)和《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附件3)
3. 学生组织立项
各级学生组织根据自身特点进行立项申报,填写《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寒假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学生组织)》(附件2)、《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团队实践活动策划》(内容参见附件4)和《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寒假大学生社会实践立项汇总表》(附件3)。
学生社团在1月13日前完成指导老师和指导单位审核后,将纸质版交至学生社团联合会办公室(紫金港小剧场B座302室)审核、备案、盖章,并将电子版发送至 zdst@zju.edu.cn。 其他学生组织在1月8日前由各对应指导单位审核、备案、盖章。
五、申报需知
1. 各立项团队将需填写《浙江大学2014—2015学年寒假大学生返乡社会实践活动报名表(院系)》(附件1)、活动策划(附件2)、立项信息汇总表(附件3),于1月8日17:00前将电子版打包发送至ghfxysztz@126.com,纸质版交至主楼107团委办公室。
2. 邮件主题统一注名:团队名称+队长姓名+联系方式(长短号),附件以压缩包格式统一注名:团队名称+队长姓名。
如有不明事项请联系:
戴同学:18758878232
翁同学:18868112381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