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海外教师主导的全英文课程《国际投资法》上课时间地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01 点击次数:190

课程名称:国际投资法(International Investment Law)
 
课程编号:0223054
 
主讲教师:赵骏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上课时间:3月3日上午1-4节
                 3月4日上午1-4节
                 3月8日上午1-4节
                 3月10日上午1-4节
                 3月17日上午1-4节、下午6-9节
                 3月18日上午1-4节、下午6-9节

上课教室:5号楼204
 
报名方式:有兴趣者可在选课期间自行补选或于课程开始前在主楼105办理。
 
赵骏,2001年毕业于浙江大学,获国际经济法专业法学学士学位。2003年获美国哈佛大学法学硕士学位,2006年获美国康奈尔大学法律博士学位。曾执业于美国Mintz Levin Cohn Ferris Glovsky and Popeo P.C. (Mintz Levin 律师事务所)及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 (凯易国际律师事务所)。现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已在UNIVERSITY OF PENNSYLVANIA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SSCI), CHINESE JOURNAL OF INTERNATIONAL LAW(SSCI),《中国社会科学》,《法学研究》,《中外法学》等国内外知名刊物上发表诸多学术成果。
 
 
《国际投资法》由光华法学院开设,为浙江大学“外教主导的全英文课程建设”建设课程之一。该课程是一门跨学科课程,涉及内容包括国际法、公共管理学及经济学等知识,为硕博公选课。 
 
本课程将系统、全面地介绍国际投资法的基本体系及基本理论知识,具体包括绪论、国际投资法的基本概念、法律框架、双边投资协定、争议解决等内容,并讨论和分析国际投资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包括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国际投资法与气候变化、劳工权利及环境问题的关系等。
 
教学过程中,本课程将介绍国际投资法的基本概念与法律体系,国际投资的作用,双边投资协定基本概念与历史沿革,并考察影响国际投资行为的法律与政策因素以及投资者母国与东道国的基本立场、立法及实践。
 
本课程将立足于国际投资法的基本体系及基本理论知识,进一步探讨和分析国际投资法领域的前沿问题,包括,国际商事仲裁中的透明度原则,国际投资与气候变化、劳工、环境保护之间的关系及美国双边投资协定范本与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谈判等。
 
根据联合国贸易和发展组织(UNCTAD)所发布的《2015年世界投资报告》,中国已成为最大的外商直接投资接受国。同时,2014年中国大陆对外输出资本也已高达1160亿美元,位列世界第三。数字背后,意味着中国将更积极地参与国际投资活动,适应并进而影响国际投资法律规则的制定。对法律人而言,这预示着机遇与挑战。我们希望藉此平台,为研究生朋友们深入了解国际投资法提供宝贵的机会。
 
另,根据《浙江大学海外教师主导的研究生全英文课程建设项目实施细则(试行)》〔浙大研院(2013)30号〕等相关规定,研究生选修本课程并通过课程考核的,经学科、学院认定后,该门课程学分可作为学生所在专业的专业学位课学分;通过本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以上的博士生,可免修本专业“专业外语课程”(即《法学专业外语》);选修并通过两门及以上全英文课程,且考核分数在80分及以上者,可免修“研究生英语交流能力课程”并获得相应学分。
 
欢迎广大研究生同学报名参加!

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16年3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