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级本科毕业生毕业照补拍事项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04 点击次数:261
各位16届本科毕业生:
针对部分2016届本科毕业生由于教学安排原因未完成学历电子注册图像采集,学校将于3月18日(星期五)组织补拍摄,特别提醒:已经拍摄过的学生不得参加补拍摄,会造成学历、学位电子注册信息错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学生本人自行承担。具体时间地点安排如下:
拍摄时间:2016年3月18日下午
动科学院 13:30-13:55
医学院 14:00-14:20
计算机学院 14:25-14:40
建工学院 14:45-14:50
电气学院 14:50-14:55
人文学院 14:55-15:00
经济学院 15:00-15:10
教育学院 15:00-15:10
光华法学院 15:00-15:10
拍摄地点:紫金港校区东二105(教师休息室)
拍照时请携带校园卡,注意保持着装和容貌整洁。谢谢!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16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