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春学期图书馆读者书架申请结果公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06 点击次数:406
本次读者书架安排情况如下:
读者书架1 | 读者书架 2 | 读者书架 3 | 读者书架 4 | 读者书架 5 | 读者书架 6 | 读者书架 7 | 读者书架 8 |
朱悦 | 木亮靓 | 倪竹 | 刘洋 | 申屠晓莉 | Hafiz Abdul Rehman | 陈锎 | 周中文 |
读者书架9 | 读者书架10 | 读者书架11 | 读者书架12 | 读者书架13 | 读者书架14 | 读者书架15 | 读者书架16 |
王东东 | 张莎莎 | 朱冰芝 | 郭晶晶 | 刘根固 | 常子昂 | 周淳(教师) | 邵敏杰 |
本次申请成功者的使用时间为2016年春学期(2016年3月6日起至2016年春学期考试周最后一天),请同学们相互转告。如有异议,请随时联系图书馆值班老师。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图书馆
2016年3月6日
附:读者书架使用规则
第一条 为满足法学院读者学习和研究之需要,充分利用图书馆藏书,实现文献资源的
共享,本馆推出读者书架服务,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读者书架申请
(一)四号楼103、105、108内间为读者书库,共设有16个座位,凡本院学生皆可申请免费使用。
(二)申请者在短学期正式开课前一周内,登录光华法学院图书馆网站,提交申请,由图书馆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审核使用资格,安排座位,确定后在网上通知。
(三)读者书架按照申请先后原则分配,根据申请人的年级分布情况调整。
(四)读者书架使用分为春夏秋冬四个学期,使用时间与短学期上课时间一致。
(五)读者书架原则上不得续用。 为鼓励读者积极利用读者书架,根据签到情况每个短学期签到最多读者自动续用一个短学期(仅限一个)。
第三条 读者书架使用
(一)申请成功后,享有一个学期的书架使用权,可借用图书馆图书(最多不得超过
50本,包括中外文图书),经图书馆工作人员登记后放置该书架上,该类图书的借用不计入
12本外借图书之内。
(二)借用的图书,如有其他读者有外借的需要,可根据检索结果到相应的读者书架上
取走外借,该书即进入正常流通。如使用者有需要,可以待该书归还后再借至读者书架。
(三)在四号楼开馆的时间内,使用者可随时变更读者书架上的图书(包括借用和归
还)。不论中外文图书,变更登记均在四号楼服务台进行,未经登记,不得随意变更书架上
的图书。
第四条 读者书架管理
(一)读者书架的桌椅、书柜之摆设,不得随意变动。
(二)使用者经双方同意后可交换座位,但需向图书馆报备,不得使用其它未经分配的座位。
(三)读者书架仅供使用人从事与研究相关的活动,不得违反图书馆的有关规定。
(四)为提高资源的利用率,当出现书架的周使用率低于70%的情况时(除去读者上课时间),图书馆有关人员将给予提醒,提醒两次不执行,图书馆有权中止其使用权利。
(五)日平均温度高于6摄氏度或低于30摄氏度,不得使用空调。
如遇特殊情况,图书馆有权收回读者书架之使用权。未尽事项,按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及之江校区相关规定执行。
本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开始执行。
图书馆
2015 年 10 月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