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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青春・信仰・梦想”主题团日活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17 点击次数:306

各团支部:
  为组织和引导广大团员青年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深入贯彻“六高强校”战略,激励团员青年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努力,献礼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光华法学院团委决定开展“青春·信仰·梦想”主题团日活动,具体通知如下。
一、活动时间
2016年3月—5月
二、活动主题
  青春·信仰·梦想
三、组织单位与参加对象
1.组织单位:光华法学院各团支部
2.参加对象:光华法学院全体团员青年
四、主要活动内容
  各团支部应在光华法学院团委的指导下,紧扣团日活动主题,充分组织动员,营造浓厚氛围,广泛开展如下形式的各项活动:
  1. “党旗引领我成长”——献礼建党95周年系列活动。今年7月1日是中国共产党建党95周年纪念日,各院级团委要指导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团员青年喜闻乐见的系列活动,献礼建党95周年,引导团员青年坚定信念跟党走。如开展党史学习和党史知识竞赛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学习党的历史,了解党走过的光辉历程,增进对党的朴素感情,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和制度自信;开展比学赶帮超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努力学习,潜心科研,积极开展创新创业活动,成长为对国家和社会有用的高素质创新型人才;广泛开展志愿服务活动,引导团员青年关爱他人,奉献社会,传递正能力,弘扬新风尚。
  2. “团徽闪亮耀青春”——喜迎校第二十次团代会系列活动。共青团浙江大学第二十次代表大会将于5月下旬举行,这是我校全体团员青年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院级团委要指导各团支部和广大团员青年开展系列活动,喜迎校第二十次团代会,激扬青春奋发有为,为学校加快建成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如开展“我的青春我的团”微分享活动,鼓励团员青年通过微信、微博等平台,分享自己和共青团的故事,进一步增强自身的团员意识,加深对团的感情;开展“奋斗的青春最美丽”故事分享会,鼓励团员青年发掘身边的青春榜样,开展榜样交流分享会,用奋斗的励志故事激励广大青年努力进取。
  3. 文明修身伴我行”——创建文明寝室展现青春风采活动。2016年二十国集团(G20)峰会将于9月4日至5日在杭州举行,当世界的目光聚焦杭州,我校大学生的形象和精神面貌将同样被世人所高度关注。各院级团委要指导各团支部广泛开展“文明修身伴我行”专题教育活动,如创建文明寝室活动,广泛发动团员青年参与到创建文明寝室行动中,创建干净整洁的寝室卫生环境,营造温馨向上的寝室文化氛围,制订寝室文明公约倡导团员青年共同遵守文明规则,构建美好的生活空间,共享健康生活;组织开展反对不文明仪表、习惯、行为的讨论活动,通过讨论,加深大学生对美与丑的认识和理解。在此基础上,结合先进团支部、五四红旗团支部创建活动,制定《班团文明行为公约》,组织全体同学认真践行公约条款,营造文明伴我行、校园文明我争光的浓厚氛围。
五、活动要求
1. 高度重视,突出特色。各支部充分策划,突出特色。
2. 充分发动,活跃支部。各支部应注重和发挥团员青年的参与感、积极性、创造力,注重创新形式载体增强互动性和吸引力,努力使活动全面深入、形成声势、生动活泼、务求实效,覆盖到每一名学生。
3. 加强宣传,深化成效。要广泛开展全媒体宣传,对活动开展情况、先进典型事迹持续宣传报道,营造浓厚氛围,并依托团支部、院级、校级三级共青团新媒体平台集群进行链接、加强联动,扩大活动影响,深化活动成效。
 
  每开展一项支部建设活动,应在活动开展当天报送新闻稿和照片。照片压缩在每张1M内,用JPG格式上报(800(长)*任意(宽)),配文字说明并按新闻稿中照片的出现顺序编号。落款第一行请注明稿件来源(如法学本科1301团支部),第二行为稿件上报日期(如2016年3月25日)。报送时,请在新闻稿中插入照片,同时将照片单独设立文件夹,整合打包压缩后以“【新闻报送】X年X月X日-XX支部主题团日活动”为文件名,发送至dep_of_org@163.com。
  在各支部建立的新浪、腾讯微博平台上及时记录分享主题团日建设的点滴,和支部成员的及时感悟。新浪微博请访问和关注“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微博,以“【XX团支部主题团日】+活动内容+@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团委@浙江大学团委”进行编辑,内容须在140字以内,并积极关注、转发和评论其他团支部的微博。
  及时关注光华法学院团委微信公共平台:“浙江大学法学青年”以及浙江大学团委微信公共平台:“浙江大学团委”。
六、实施步骤
1. 申报活动计划:于3月25日以前将主题团日活动登记表(附件1)及详细活动计划的电子版发送至dep_of_org@163.com,将纸质版交到主楼107室。
2. 实施创建方案:3月 - 4月。
3. 活动总结评审:各团支部于4月25日前向学院团委上交主题团日活动总结材料。
七、评审表彰
  学院团委分阶段进行检查,主要包括活动初期的主题团日活动登记表及详细活动计划进行审核;中期的不定期抽查;活动后期,结合活动稿件、照片、活动成效和青年反映等对各支部进行考核,评选出4个“优秀主题团日活动”组织奖(本科生、研究生各两个),并给予一定奖励。
择优推荐1个团支部参加校级层面的交流展示。校团委将在五四青年节前后通过在线方式举办全校优秀主题团日活动交流展示,评选出全校“十佳主题团日活动”奖和“优秀主题团日活动”奖,并颁发证书,给予一定的奖励,具体方案见交流展示方案(附件2)。
  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肖羽沁(18768115364/518268)
  陈弘艳(15267058692/567081)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6年3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