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点新闻
林俐主任赴香港出席法律实习/交流项目十周年志庆活动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3-21 点击次数:1380

    3月14-16日,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举办法律实习交流项目十周年志庆活动,出席志庆活动的内地单位、部门和嘉宾有: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浙江大学、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对外经贸大学,出席志庆活动的香港单位和部门有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香港律师协会、香港女子律师协会、香港大学法律学院、香港中文大学法律学院、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以及基金的赞助人、顾问和部分自基金会创办以来赴内地实习过的法律学生约一百人。我院党政办公室主任林俐应邀出席活动。

    15日下午,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举办座谈会,座谈会由香港城市大学法律学院朱国斌教授主持,林俐老师在座谈会上感谢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多年来为两地法律学者和学子架设起沟通交流的桥梁,林俐老师介绍了杭州这座美丽的城市,浙江大学和法学院近年取得的成绩,她并欢迎香港的学子继续来浙大深造。

    在由陈小玲会长主持的庆祝酒会上,香港执业资深大律师梁定邦先生致祝酒词,在随后的晚宴上,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袁国强司长和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法律部王振民部长发表重要讲话,他们高度评价了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多年来为两地法律工作者和学子的交流所做的贡献,希望两地学子加强对两地经济文化政治和历史了解,共同为祖国的法治建设做出贡献。

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陈小玲会长主持庆祝酒会
香港特别行政区律政司袁国强司长在晚宴上致辞

 中央人民政府驻港联络办公室法律部王振民部长在晚宴上致辞

    香港法律教育基金有限公司是香港特别行政区的一个民间团体,创办人为陈小玲太平绅士,基金旨在推广香港和内地的法律教育,增进法律工作者的相互交流,促进“一国两制”构思的实践。自1988年成立以来(时为香港法律教育信托基金,2011年变更为现在公司),一直为香港和内地法律界人士提供各种学习和交流的机会,组织开展了包括推动香港法律专业大学生到内地实习,接受内地法律学生访港交流,促进香港的法律学者学子了解内地法律法规和内地法律学者和学子了解香港法律职业道德与专业操守等活动。
    我院自2008年开始,选派学生赴港实习,同时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共同接受香港法律学生在杭州实习,今年这项活动将继续进行。
    在港期间,林俐老师赴香港个人资料私隐专员公署和香港终审法院,拜访了黄继儿专员、陈兆恺非常任大法官。林俐老师还与香港律师协会熊运信会长商议共同培养学生事宜。

                                                                         党政办公室供稿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