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与宗教:伯尔曼法律思想的再思考――记法理学沙龙第40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4-13 点击次数:787
2016年3月25日,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梁治平老师做客法理沙龙,在图书馆报告厅为同学们带来了一场题为《法律与宗教:伯尔曼法律思想的再思考》的学术报告。报告由夏立安老师主持。参加此次讲座的还有金敏、钟瑞庆、季涛老师等,以及众多硕士和博士同学。
讲座伊始,梁老师所翻译的《法律与宗教》即将再版,梁老师以将为书目再次撰写书序为契机和老师同学们再次探讨伯尔曼法律思想,讲座中梁老师和与会老师、同学再次一起讨论了伯尔曼对于法律的信与信仰是如何理解的,伯尔曼的方法论,以及对于伯尔曼方法论对于其他文明比如中国的借鉴与运用。季涛老师从基督徒和法学家为切入点,探讨了法律、法治和信仰、宗教之间的关系,梁老师强调了伯尔曼想要表达的情感、直觉性的东西才有“神圣感”,想要在新的社会秩序中,找到一个共同的基础的期望,信与制度之间有着十分密切的联系。随后金老师、钟老师、夏老师、王老师和梁老师之间对法律与信仰之间的关系、以及伯尔曼的思想进行了深入的讨论。
梁老师的报告内容丰富,思考问题角度新颖,引发了在座师生深刻思考。对于老师和同学们的提问,梁老师进一步作出了精深而细致的回答。梁老师的报告内涵丰富,值得大家细细品味,并加以认真思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