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记法理学沙龙第41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4-13 点击次数:924

    2016年3月29日晚,法理学沙龙第41期在图书馆报告厅举行,沙龙迎来了中国艺术研究院研究员,洪范法律与经济研究所所长,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兼职教授梁治平老师。梁老师为我们带来了一场“法律的社会科学研究”的讲座。讲座由王凌�老师主持。光华法学院的赵骏老师与谈,夏立安老师、季涛老师等和诸位硕士生,博士生参加了沙龙讨论。

 

    讲座伊始,梁老师从发社会学和法教义学之争开始说起,强调了形式化法治的重要性,并且指出,利用法教义学来分析梳理案例的研究方式是值得肯定的,我们需要将政治性的东西法律化。赵骏老师充分肯定了社会科学在法学中的作用,指出法教义学与社会法学是合作的关系。而后各位老师对二者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的探讨,夏老师、季老师和王老师都发表了自己的看法,细致的探讨了二者之争的各方面。梁老师强调中国的法教义学与实践有很大的距离,我们所捍卫的更多的是德国的法教义学,但是法教义学并不是与现实无关的。而后赵老师对法社会学和社会学在国际法中的应用为范例向我们展示了法社会学的应用,让我们从更广泛的视角对法社会学有了更加全面的认识。最后梁老师谈到了“公序良俗第一案”,提出对于案件的法教义学的探讨显然并不是无用、无意义的,但是在应用法教义学的同时我们也要必须承认法律所具有的开放性和法社会学的作用。

 

    梁老师思维缜密,讲座内容极具理论深度,但梁老师还是为我们清晰地揭示了他的思想、观点和脉络。在讲座中梁老师和王老师、赵老师、夏老师、季老师等以及诸位硕士生和博士生就自己感兴趣的问题和梁老师进行了互动。整场讲座令人耳目一新,诸君亦颇有所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