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8日,以“当前的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为主题,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第1期学术沙龙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主楼成功举办。浙江大学副校长、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学术委员会主席罗卫东教授主持,浙江大学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研究中心主任、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特聘教授葛洪义教授做了主题报告。沙龙围绕我国地方法治理和法治发展的关系及其动向展开了热烈讨论。
葛洪义教授从“中国法治进步了吗?”、“地方治理结构的制约”和“地方治理制度化水平偏低”三个方面展开阐述当前的中国地方治理与法治发展。以“人们拥有权利的状态以及实现权利的条件”作为法治进步的标准,可以看到中国法治状态无疑已经取得很大的进展。然而,由于地方治理结构没有形成,权利保障处于不稳定状态,容易反复,制约了法治发展水平。在这一基本判断下,问题就指向国家的治理结构,其中地方治理结构的制约是根本。地方治理制度化水平偏低,来源于我们体制本身没有完成自身的治理结构的建设,无论从国家结构的组织体系还是从财政关系,都揭示出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地方政府相互之间、国家机关相互之间、国家与社会之间、国家与企业之间、国家与个人之间制度化水平低,“缺乏边界”这样一个传统治理结构的结果,而雷洋事件就是这样一个问题的产物。
随后杭州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杭州师范大学法治中国化研究中心主任范忠信教授从四个理解和商榷作了点评,提出一条从村居自治开始,逐级往上最后到全国自治的自治道路。浙江大学公共管理学院副院长、浙江大学风险管理与劳动保障研究所所长郭继强教授则从经济学的专业视角对报告作出评议,从最优模型建构并以此作要素比较的研究进路,进一步探讨中国法治进步、地方治理结构制约和法治制度化水平偏低这些问题。评议后,与会老师就报告开展讨论,法制日报社浙江记者站站长陈东升老师、浙江工业大学法学院副院长石东坡教授、浙江省社科院唐明良副研究员以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夏立安教授、胡铭教授、余军教授、季涛副教授、石毕凡副教授、郑磊副教授、王凌�老师都从事实、理论层面作出了精彩的发言。
学术沙龙的尾声葛洪义教授对沙龙中各位老师的评议和发言进行了回应,最后由夏立安教授代罗卫东副校长为本次沙龙进行了总结发言,夏立安教授表示本次沙龙圆满成功,感谢老师、同学们的参与,同时指出中国法治建设,地方法治推进需要更多行动者的参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