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20日,浙江大学2016年学术年会开幕式暨年度十大学术进展颁奖晚会隆重举行。浙江大学校长吴朝晖等多位校领导出席。钱弘道教授出席并代表获奖者发表感言。

钱弘道教授主持的“司法透明指数研究”成果投票支持率位居第一。


司法透明指数研究
钱弘道教授主持的《司法透明指数研究》是国家社科基金重点课题,是填补空白的项目。2015年,研究成果写入最高人民法院首部《中国法院的司法公开》白皮书。
“司法透明指数”或“阳光司法指数”概念由钱弘道教授于2011年首先提出,并被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列入2012年重点课题。钱弘道团队与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合作开展研究,并选取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人民法院作为实验点。

2012年,中国第一个司法透明指数——吴兴区人民法院司法透明指数正式发布。这是中国首次以司法透明指数向世界公布司法透明状况,产生了国际影响,被学者称为“司法改革的钥匙”。中央政法委书记孟建柱、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均高度肯定司法透明指数的示范作用和探索意义。
研究成果在实践中得到应用。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委托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运用司法透明指数研究成果对浙江省三级103家法院开展阳光司法指数测评。河北全省法院系统委托河北省社会科学院应用该成果测评指数。江苏以及全国等地方也陆续探索应用该成果。

司法透明指数是一种创新机制,它通过设计一套指标和评估方法对司法透明状况进行测评。司法透明指数对司法公开具有指引作用,是司法改革的突破口,是公众行使权力、监督司法的理性通道,是提高司法公信力、树立司法权威的长效机制。
2013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规定:“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推动公开法院生效裁判文书。”2014年,《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确定“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


基于法治指数、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等实验式研究,钱弘道于2012年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概念,得到了一大批学者的鼎力支持,并在国内外形成初步影响。《人民日报》、《中国社会科学报》、《光明日报》、《法制日报》等媒体专门报道法治指数、司法透明指数或发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讨论文章。《中国社会科学》、《新华文摘》、《中国社会科学文摘》、《法学研究》等权威刊物发表或全文转载法治评估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相关论文。《浙江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推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及其理论”专栏。《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文集每年不定期出版,成为推进该学派发展和司法透明指数研究成果推广的学术平台。2016年2月,《中国社会科学报》二版头条发表文章:《在探寻中国法治道路上不断前行 法治实践学派正发展壮大》。
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研究基地先后在浙江、河北、江苏建立。研究基地旨在选区全国有代表性的实验场域,以实践为师,协同创新,凝聚法治合力,创新理论,共同推动中国法治发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