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光华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第二党支部认真考察,拟将下列同志转为正式党员,现予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在公示期内,欢迎广大党员、干部、群众到党支部或上级党组织反映公示对象在预备期间思想品质、现实表现、廉洁自律等方面的情况。
姓 名 专业 班级 有无不及格课程 社会工作 奖惩情况 预备党员 培训班结业时间 戴雁东 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2班 无 浙大法学院团委副书记(挂职) 浙江大学法律硕士协会主席 优秀团干部 2016年5月
联系人:党支部书记韩强
联系电话:13082802860
光华法学院2014级法律硕士(非法学)第二党支部
2016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