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光华法学院师生代表参加“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理论研讨会”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7-28 点击次数:893

    2016年7月27日,“法治浙江建设十周年理论研讨会”在杭州之江饭店会议中心顺利召开。研讨会由浙江省委宣传部、省委党校、省社会科学院、省社会科学界联合会、浙江省法学会联合主办。


 

    出席本次研讨会的有浙江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葛慧君,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以,国家行政学院法学部主任胡建淼,以及有撰写研讨会论文的作者代表、省法学会代表以及高校师生代表。研讨会由省委宣传部常务副会长胡坚主持。我院党委副书记吴卫华,院长助理、副教授郑磊,教育教学中心陈莹等老师及硕士生、博士生代表参加了这次研讨会。


    开幕式上,省委常委、宣传部长葛慧君同志全面深入地总结了浙江法治建设十周年实践与理论研究的成果,特别明确了今后法治浙江建设的任务,提出了五个大方面的研究课题,期待在座的各位同志在现有的基础上按照党的要求提出更多更好的理论成果。


 


    省委政法委副书记、省法学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会长马以同志总结了省法学会组织和引领法学、法律工作者在浙江法治建设中发挥的智库作用,及通过立法论证调研、疑难案件评议、组织法治宣传、开展法律服务、推进法学理论研究为法治浙江建设贡献智慧和力量的工作,要求法学和法律工作者以问题为导向,坚持创新发展,立足浙江、研究浙江、服务浙江,做浙江法治工作的建设者和捍卫者。


 

   

    大会为向研讨会提交论文的获奖作者颁发了奖状,我院郑磊副教授荣获一等奖。
 

    在主旨报告环节,国家行政学院胡建淼教授作了主题为“以法治梦筑建中国梦”的报告。胡教授从什么是法治以及法治的重要性两个方面进行报告。胡教授指出没有法治梦就没有中国梦,要以法治梦筑建中国梦。法治的标准有三个:有法、法律是良法、法律至上性。在衡量法治水平时,要科学、慎重地运用法治指数。胡教授介绍了自创的法治水平测评标准,即“情境模拟”,并运用举例法进行了详细地解说。针对法治的重要性,胡教授指出“天塌下来的国家并不一定是因为它没有法治,但如果一个国家没有法治,那么它的天迟早会塌下来”。只有上升到这个高度来理解法治的重要性,才能实现从内心里真正信仰法律。要实现中国梦,实现两个一百年的目标就一定要推进依法治国。


 


    在论文作者交流发言环节,省公安厅党委委员、副厅长王海仁同志作了题为“浙江法治公安建设的实践与发展”的报告;省社科院副院长陈柳裕同志作了题为“‘法治浙江’建设辉煌十年”的报告;省委党校法学教研部主任林学飞同志作了“法制创新是推进法治浙江建设的源头活水”的报告;我院郑磊副教授作了“习近平宪法法律实施观解读”的报告。郑磊副教授指出“法律的生命力在于实施,法律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已经成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标志性命题,并且构成十八届四中全会的核心命题之一。先于这一命题,习近平任总书记伊始就明确强调“宪法的生命在于实施,宪法的权威也在于实施”。围绕宪法法律实施的一系列论述,已经形成了体系性的习近平宪法法律实施观。报告从形成习近平宪法法律事实观的重要意义、其产生的时代背景以及其举措体系等方面逐层认识习近平宪法法律观。


 


    之后,研讨会分两个论坛即“法治浙江的学理支撑与实践经验”和“法治浙江与法治中国”进行了深入的理论研讨。
                                                

供稿:李黎/陈秋莲
                                                 供图:陈秋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