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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16―2017学年本科生学费补助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11 点击次数:203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学生资助工作管理办法(2007年7月修订)》和学费补助工作要求,法学院在5月份对所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进行了复核调整。
注意事项:
【1】申请条件(都需要符合):
(1)学校认定的经济困难生。
(2)孤儿、残疾学生、烈士子女、优抚家庭子女或家庭特别困难的少数民族学生和贵州湄潭籍学生。(符合其中一项即可)
注意:单亲、父母残疾是不符合要求的。
(3)其他国家文件规定或学校规定的应给予学费减免的学生。
【2】申请金额:
学费补助每学年的申请金额不超过4800元。
【3】申请流程:
登录浙江大学学生工作管理信息系统(http://10.202.68.65:8888/xgxt/),进入“学生资助”板块,选择“资助管理”下拉列表中的“学生资助申请”,点击“学费补助”进行申请。提交申请后,在“已申请项目”中选中“学费补助”后,下载登记表(该表为学费补助申请表)。补充好申请表的信息后,将纸质版申请表打印一式一份交至团委办公室王书剑老师处(之江校区主楼114)。申请截止时间为:2016年9月18日。
光华法学院学工办
2016年9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