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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6年第二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11 点击次数:99
为支持和鼓励取得优秀成果的博士生更好地从事科学研究工作,做出高水平的博士学位论文,研究生院根据《浙江大学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办法》(浙大发研〔2010〕6号),决定继续开展2016年第二期争创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资助对象的遴选工作。
已经延期(至少拟延至2017年3月)或未来半年内将进入延期(延期时间不少于6个月)阶段的博士生可以申请,申请批准后在延期期限内进行资助。博士生可向所在学院(系)自荐,也可直接向研究生院自荐。
向学院申请的学生,请于9月20日17:00前将申请书2份 (附件1)、推荐表2份(附件2)、按序号排好的相关成果证明材料 以及电子文档交到教育教学中心116室。
教育教学中心
2016.9.11
附件1:申请书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附件2:教授推荐表wescms/sys/filebrowser/file.ph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