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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换届选举相关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19 点击次数:203
根据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章程(草案),光华法学院将于9月23日召开第十三届全院博士生代表大会,审议第十二届博士生会工作报告(草案)与博士生会章程(草案)。为确保博士生代表大会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 博士生会简介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是在光华法学院党委的领导下,学院团委的指导下,浙江大学博士生会的协助下,开展活动的学生自治组织。博士生会主要由光华法学院在读博士研究生组成。博士生会的宗旨是:服务同学、锻炼能力、提高素质、促进发展。
二、 第十三届博士生代表大会的主要内容
1. 审议光华法学院第十二届博士生会工作报告(草案)与博士生会章程(草案)
2. 选举产生第十三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拟由3名博士生组成。
三、博士生代表大会相关事宜
拟定时间:9月23日,上午9时30分开始
拟定地点:7号楼206教室
第十三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之候选人以自我推荐、自愿报名为原则,可在以下附件中下载自荐表,填写完毕后,将电子稿发送至指定邮箱。
邮箱地址:11502003@zju.edu.cn
自荐报名截止时间:2016年9月20日18:00
其他选举相关事宜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三届博士生代表大会筹备委员会负责解释。
筹备组成员:陈昱、季若望、申屠晓莉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研究生教育中心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届博士生会
2016年9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