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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三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圆满成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09-23 点击次数:1040

2016年9月23日上午九点半,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三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在之江校区7号楼201室顺利召开。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卫华,团委副书记王书剑,团委副书记(挂职)戴雁东、舒畅,法律硕士协会副主席殷凤超、第十二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陈昱、申屠晓莉及其他20名博士生代表出席,大会由申屠晓莉主持。
大会第一阶段,博会副主席季若望致开幕词。学院党委副书记吴卫华老师代表学院党政致辞,她首先对本届博士生会这一年的工作表示了充分肯定,并指出本届博会在元旦晚会上充满活力的表演让她留下深刻的印象。同时,吴老师对博士生会提出殷切希望:第一,做好博士生的代表,立足长远,开拓视野,发挥好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本职作用;第二,博士生应做好学院全体学生的“领头羊”,发挥好引领和榜样作用;第三,举办的活动要着眼于博士生需求,注重学术性和法学特色。博会主席陈昱宣读了校博会发来的贺词。
 
在代表审议阶段,大会审议通过了陈昱同学代表第十二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所作的《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二届博士生会工作报告》。报告主要回顾了博士生会这一年来的主要工作和成果,主要内容有:一、办好纽带关系,做好沟通工作;二、活跃校园生活,增添人生活力;三、组织学术活动,浓郁法律文化;四、加强院校合作,开拓交流空间。同时该报告也反思了这一年博会工作的缺憾与不足,主要体现在博士生会官方宣传平台的缺失和博士生内部刊物的创制瓶颈两个方面。就此报告也对下一届博士生会的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此外,大会审议并通过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博士生会章程(修订)》。
在大会选举阶段,代表审议并通过《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三届博士生会主席团选举办法》和《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第十三届博士生代表大会监票、计票人名单》后,大会进入了第十三届博士生会主席团竞选阶段。本次大会共有五名候选人参加竞选,展示自我素养及工作设想。其他代表也对各候选人提出了一些关乎全体博士生切身利益的问题,例如之江食堂排队、学术科研的开展等问题。在经过公平、公开、公正的投票、计票、监票等程序后,大会选举产生了第十三届博士生会主席团成员:谷向阳、侯凌霄、楼桓楸。
最后,学院第十二届博士生会副主席申屠晓莉致闭幕词并宣布大会结束。本次博士生代表大会圆满落幕,新一届的博士生会将在学院的指导下,在广大博士生同学的支持下,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开启法学院博士生历史的新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