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0 点击次数:1146

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研工部的评奖评优安排,现将浙江大学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评选工作通知如下:

一、评选说明

专项奖学金依据学校与设奖单位签定的协议,其评选标准和奖励对象以协议为主。专项奖学金评选需从获得2015-2016学年研究生荣誉称号的研究生中产生。

1、请仔细阅读“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附件1)。

2、请根据学校划分给学院的评选名额进行选评,具体参见“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附件2)。

3、请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表”(附件3,一式两份,请认真填写),待最终评上后再登录系统进行申报,然后再上交系统生成的学校的评奖评优学年登记表(一式两份)一起上交学院(系)。

注:部分设奖单位有特制的评奖表格,需另填写该专项奖的研究生请按设奖单位的特制表格填写,三星奖学金申请需再填写附件4,宝钢奖学金申请表再填写附件6。

4、请申请专项奖学金的学生填写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具体见附件5。

5、申请理由请按每项奖学金要求特别写明,原则上最多可申请1项。需申报业绩的各项证明材料。

二、特别提醒

下述奖项根据协议要求,以下奖学金评审需提前进行:

1、宝钢奖学金:“宝钢奖学金申请表”(附件6),要求相关院系于10月12日上午9:30前提交推申请表,评选确定后,做好宝钢系统申请工作(详见附件1中的介绍)。

2、其他专项奖学金的申请表可于10月17日下午16:00前提交申请材料。
3、所有专项奖学金的申请表的纸质材料交至主楼114室,电子稿发送至
zdfxyxgb@zju.edu.cn,命名方式“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称+姓名”。
 

附件1: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介绍和评比要求

附件2:2015-2016学年研究生专项奖学金名额分配

附件3:专项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4:三星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5:专项奖学金申请陈述表

附件6:宝钢奖学金申请表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6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