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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第十七届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0 点击次数:733
江平法学基金是著名法学家江平教授和王泽鉴教授捐赠发起设立的旨在奖励优秀学生、扶持学术发展的法学基金。为奖励在民商法学习方面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江平法学基金特设立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现根据江平法学基金章程,就第十七届江平民商法奖学金(2016年度)的评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名额分配
2016年度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名额为20名,每名奖金10000元,其中中国政法大学学生15名,清华大学法学院学生3名,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2名。
二、本院奖励对象
本院2名名额,奖励对象为本院在校全日制本科生。
三、申请江平民商法奖学金基本条件
1.光华法学院法学专业三年级、四年级学生
2. 已经修读民商法课程中的四门课程
(1) 民法总论、物权法、债权法总论、商法总论与公司法
(2) 其中有两门课的成绩在90分以上(含90分) 或者四门课的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含85分)
四、申请程序
10月20日17:00之前向学院提交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 材料交到教学主楼116室)
(一)纸质材料
1.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表
2.学习成绩单
(二)电子材料
江平民商法奖学金申请表
五、评选程序
(一) 初评
申请的本科生统一参加考试,以客观题为主要题型,与中国政法大学初试内容相同,由中国政法大学教师与本院教师联合命题,考试范围覆盖民商法课程的基本内容。
初试时间保持与中国政法大学同步,时间:10月23日上午8:30,地点:7号楼106。
评选工作小组根据考试成绩,取前5名学生参加复试。
(二)复试
复试以当堂作文的形式进行。时间(预计11月19日或20日)与作文题目另行通知。
(三)评定
评选工作小组将两轮成绩加总,根据成绩名次评选出2016年度江平民商法学奖学金获奖学生。
名单经公示无异议,报江平民商法学基金会审定。
(四)领奖
获奖学生由本院教师带队赴中国政法大学颁奖典礼现场领奖。颁奖典礼预计于12月上旬举行。
附件:第十七届江平奖学金申请表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6年10月1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