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6年秋季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评选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17 点击次数:226
按研究生院的统一部署,每年11月底前评选优秀博士生岗位助学金,已通过中期考核的在正常学制内的全日制非在职博士生有资格参评(含本次通过中期考核的同学)。评选比例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资助金额为10000元/人,一次性发放。具体以秋学期研究生院通知为准。
评选标准为:品学兼优、潜能突出
请各位拟参评博士生同学按照各学科要求的时间节点将科研能力考评纪实申报表提交给学科秘书老师。科研成果的填报为前一年的9月1日至本年的8月31日。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6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