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自审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0-20 点击次数:658

 各位同学:

根据我校的工作安排,2017届本科毕业生毕业自审工作定于201510月开始(具体毕业自审表格见附件)。具体自审步骤通知如下:

    第一、进入教务管理系统,根据培养方案进行毕业自审,并填写好附件中的毕业自审表格(请在电脑上填好,签名手写),于10月31日(周一)前上交到主楼112

    第二、教育教学中心已经根据教务管理系统中同学们的已修读情况做好毕业预审核工作,请各位同学本人上交毕业自审表格,并于主楼112进行核查。

    第三、毕业自审表上请写明班级、学号;以及所缺课程中注明哪些是这学期在修的课程。 

      

     附件:毕业自审表格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16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