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引导激励大学生立志成才、刻苦学习、创新创业、奉献社会、报效祖国,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在全校营造促进大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环境,经研究,决定开展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浙江大学全日制在校中国籍学生。
二、评选标准
1.近三年来在思想道德、学业科研、科技创新、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等方面表现突出,模范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上一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称号获得者原则上不能参加本次评比。
三、评选程序
第一阶段:单位推荐
有意愿参评的同学,请于11月3日(周四)12:00之前将纸质版“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推荐表和先进事迹纸质证明材料交到主楼107团委办公室,并发送电子版推荐表、候选人资料汇总表、先进事迹材料和个人照片(大小:600*400像素,横向,JPG格式)到zdfxyxgb@zju.edu.cn,邮件名和附件名格式为“十佳大学生候选人报名+姓名”,学院将进行评审,推荐2名候选人预备人选(本科生、研究生各1人)参加校级评审。
第二阶段:网上投票
各学院(系)、学园推荐的候选人事迹将在网上公布,并请全校学生参与网上投票(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第三阶段:学校评审
由学工部、研工部组织评审团根据预备人选推荐材料讨论确定十佳大学生候选人名单。最终根据候选人事迹并参考网上投票结果,由评审团评选出本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
我校“全国大学生年度人物”“浙江省十佳大学生”的推荐人选都将从校十佳大学生中产生。
第四阶段:荣誉表彰
12月份举行优秀学生表彰大会,向获得“第七届浙江大学十佳大学生”荣誉称号的学生颁发荣誉证书。
附件:
光华法学院团委
2016年1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