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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各党支部召开第一次会议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1-01 点击次数:179

     根据学院党委指导,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各党支部于2016年10月28日—10月30日进行了支部调整,并分别召开了第一次党支部会议,主要议题为选举产生支部委员、商定支部会议及管理制度和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

    新的法律硕士(非法学)研究生支部覆盖了不同年级导师研究方向相近的同志。这不仅有利于加强不同年级法律硕士党员在同一研究方向上交流学习,凸显学生党员以学习专业知识为首要任务,而且有利于发挥学生党员在专业学习上的带头模范作用。各个支部分别进行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组织委员和宣传委员的推荐选举,各支部支委也表达了一定会把支部建设好的决心。选举完成后,各支部就会议时间、请假制度等内部管理制度进行了商定,为今后顺利开展支部的各项活动打下基础。

 

 

    之后,各个支部对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进行了学习和讨论交流。同志们踊跃发言,均表达了自己的看法,部分摘录如下:党内反腐没有例外,监督是权力正确运行的根本保证,是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党内不允许有不受制约的权力,也不允许有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公报指出我们要鼓励实名举报,畅通党员参与讨论党内事务的途径,拓宽党员表达意见渠道,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党员有权向党负责地揭发、检举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党员违纪违法的事实,提倡实名举报,但这不意味着我们可以乱说话,言谈举止一定要有自己的底线,作为一名党员不能说损害党的名誉的话,要注意自己的言行,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密切联系群众,倾听群众意见同时做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的工作。

    经过讨论交流,同志们都对十八届六中全会公报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认识。学院研究生党总支副书记、团委书记李冬雪老师,研究生党总支秘书余雅蓉同学和各个支部党员共同参与了上述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