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自习教室具体安排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1-11 点击次数:130

各位同学: 

      根据2015-2016学年秋冬学期的课程安排,我院三号楼302、303、304、305四个教室在冬季学期没有课程安排(305教室自本月18号开始没有课程安排)。以上四个教室作为自习室全天候开放。二楼教室无课的时段同学们也可以自习。
      为方便学生安排学习时间,更加高效、合理地利用有限的教室资源,经协调,拟定三号楼302、303室为固定自习室,304、305室为流动自习室。在304、305自习的同学,请在晚自习结束时带走个人所有的物品。勿“占座”。遗留在书桌上的物品将由物业统一收集处理。
     302、303室为考试专用自习室,采取申请制的管理方式,一人一位,请有需要的同学在11月14日16:00之前将纸质书面申请交至主楼112办公室,如申请人数小于教室容量则全部予以通过,如申请人数大于教室容量,优先考虑参加本年度考研的同学。
    
    温馨提示:
    1. 302、303、304室从11月15日(下周二)开始开放,305室从11月18日(下周五)开始开放。
    2. 303、304室的桌椅将全部换新,且将于11月13日(本周日)更换完毕。
    3. 请同学们注意保持自习室的干净整洁,离开时请带走垃圾并将座椅摆回原位。
    4. 请爱护自习室的各类设备,离开时请关闭空调、电灯和门窗等。
   
    自习室开放期间,希望同学们文明使用公共资源,互相提醒,做到流动教室不占座、不抢座、不喧闹,不进行自习以外的其它活动,自觉维护自习室的整洁卫生,注意用电安全、财物安全,并按规定时间开始与结束自习。
    希望同学们营造优良学风,提高复习效率,注意劳逸结合!

光华法学院 教育教学中心
2016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