之江校区关于海报张贴流程的通知(更新)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2-05 点击次数:414
为了进一步规范之江校区海报张贴,美化校园环境,今后之江校区海报张贴需经过审批后张贴。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1. 申请人填写《之江校区海报张贴申请表》(见附件);
2. 管理或指导部门审核;
3.之江校区办公室审核(李作权活动中心二楼);
4. 审核通过后,将海报张贴在规定的宣传橱窗内;
5.在活动过期后自行将海报回收。
请各位老师、同学相互转告,并严格按照上述操作流程进行海报张贴。
之江校区管委会
光华法学院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