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7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签约、违约、报到、落户、档案寄送以及改派流程说明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2-07 点击次数:851

 

一、关于就业推荐表的使用

1.就业推荐表办理方式:

1)登录http://www.ghls.zju.edu.cn/redir.php?catalog_id=322下载表格填写后,正反打印;或者登录http://www.career.zju.edu.cn/type/01010704.html下载填写表格并正反打印

2)可通过浙大通行证登陆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信息平台进行修改和下载打印,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登陆网址http://www.career.zju.edu.cn

2.就业推荐表原则上一人一份,须经学院团委盖就业章方为有效,由于报考公务员等原因确需重新办理就业推荐表的,须向学院申请并由学院审核发放。

3.就业推荐表盖章请至之江校区主楼114办公室办理。

 

二、关于就业协议书的签订

12017届毕业生统一使用网上电子协议书学生本人求职中如需提供纸质就业协议书请到学院团委办公室申请打印空白电子协议书(协议书仅作为应届生身份证明,直接在打印稿上签约无效,正式签约均需网上签约完成后再行打印备案)

网上电子协议书:网上电子协议书由用人单位登陆学校就业指导与服务中心通过单位账号向应届毕业生邀请签约,应届毕业生通过个人账号登陆后可以查看邀请本人签约的公司信息,并选择其中一家单位签约。网上操作完成协议书即刻生效,无需学院审核。签约后学生自行打印协议书并经用人单位和学院盖章,并将第一联上交学院留存,原则上无论用人单位与学院是否盖章确认,该协议书都已生效,请各位同学谨慎签约。如需违约须按照违约流程办理违约手续。

【毕业生网上电子协议书签约流程】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

2)查看已有电子三方协议书及签约时限(可能多份)

3)在约定时限内,确定其中一家接收单位正式签约(签约确认前可浏览报到证信息)

4)打印三方协议书文本一式三份,也可通知用人单位先打印。

5)学生、院系签字盖章后将协议书寄用人单位、在用人单位签字盖章后返回二份给毕业生,其中一份交回所在院系。

【毕业生网上纸质协议书签约流程】(无法电子签约的情况)

1)(学校统一身份认证)登入学校就业中心管理平台,点击协议书管理

2)到团委办公室打印空白的纸质协议书(一式三份)

3点击纸质协议书录入,进行就业信息的录入。同时将单位、本人签字盖章的纸质协议书交还到团委办公室

4)出国(境)的同学递交学校offer纸质版,国内升学的同学递交录取通知书,直接签劳动合同的同学递交劳动合同。

 

2.签约时间:

国防军工企业签约:201610月下旬开通至20178月中旬

非国防军工企业签约:201611月上旬开通至20178月中旬

 

三、关于报到证

1.《全国毕业研究生就业报到证》由浙江省教育厅签发。定向、在职、委培学生不发报到证。

2.研究生结业的,由学院在开具的就业报到证的备注栏内注明“结业生”。

3.就业方案为“出国”的毕业生,请在就业网下载《浙江大学毕业生出国留学登记表》,附学校录取通知书复印件及护照复印件,将材料交至学院团委后,方可开具回生源所在地的报到证。毕业生也可以在其他地方落实户口、档案接收(如杭州市人才交流中心等),手续自行去相关部门办理。

4.原则上按照《全国毕业研究生/本科生就业协议书》开具报到证。开具报到证抬头的规则为:当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同时具备时,开具的报到证抬头为后者;若只有用人单位或单位人事部门签章(一般情况下当用人单位具有人事管理权和档案保管权时可以只有用人单位签章,否则都需要上级主管部门签章),则其为报到证抬头;未解决北京上海户口但工作地在北京上海的毕业生、未就业毕业生,报到证原则都开回生源所在地,报到证抬头一般为某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学生领取报到证后需到报到证抬头单位办理报到手续。毕业生要求开具的报到证抬头若与上述规则不符,请务必在上交就业三方时向学院团委说明。

5.毕业生要妥善保管报到证,遗失后要求补发的,需先登报声明遗失,到档案中查报到证编号,再到浙江省教育发展中心补办。

四、关于户口、档案的转移

 1.高校学生毕业后有为国家和社会服务的责任与义务。向学校申请保管户口和档案的,是指社会需求不足、毕业时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应届毕业生,须符合以下条件:该专业无用人单位向学校提出需求或需求不足,生源所在地(指市、县一级)没有需求或需求不足的;正在办理出国留学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由于身体健康状况等特殊原因需推迟就业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毕业生档案寄送的要求参见附件二《关于2017届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的通知》。

3.毕业生档案原则上由各学院交学校通信服务中心通过EMS转递,不得交毕业生自带。如果用人单位未收到毕业生档案,研究生直接与学院孙淑君老师联系(0571-86592723),本科生联系王书剑老师86592771,金同学18868107078。

4.学生凭就业通知书到学校保卫部办理户口迁移手续。

 

五、关于解除就业协议(即违约)的规定

  1.毕业生要慎重签约。在“供需见面、双向选择”的毕业生就业模式中,学校尊重毕业生的个人意愿,但同时更应维护全体学生的整体利益。过高的违约率意味着应届毕业生有效就业机会的损失,也必将影响企事业单位对我校未来毕业生的评价和聘用意向。

2.毕业生一旦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双方就已构成契约关系(不论是否经学校盖章),毕业生如因故要终止与原签约单位的协议,必须办理解约手续。

3.解约流程:要求办理解除就业协议手续的毕业生,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下载《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交原签约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解除协议意见、新的接收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签署同意接收意见。

毕业生须凭《解除就业协议申请表》、原单位解约函、新单位录用函、个人情况说明及原三方到学院团委办理解约手续。经学院分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领导签署意见审核盖章后,发放新的就业协议书。对手续不全、材料有虚假、对学校声誉影响较大的违约申请,学院将不予同意或延期审核。

曾经办理过解约的毕业生,与新单位签约后,学院不再受理该生的第二次解约申请;原则上不受理签约后一个月内递交的违约申请。 

六、就业“改派”的有关规定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就业调整手续的受理范围是:毕业后两年内跨省(自治区、直辖市)调整就业去向,从市县调整到省级、中直单位,或从省级、中直单位调整到市县等就业的毕业生。对已经落实就业单位并领取就业报到证的毕业生,原则上两个月内不予受理调整手续。毕业生去办理就业调整手续时,须携带如下材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就业报到证、浙江省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方案调整审核表(可从学校就业中心网站上下载)2017届毕业生在2017831日前可至学校就业中心负责具体办理改派手续,2017831日之后需自行前往浙江省教育厅高校毕业生就业办公室办理。

七、出国(境)、升学(含免试研究生、考试录入研究生、提前攻博等)的同学,虽然不签订就业三方协议,但仍需将档案寄送、户口迁移等就业信息录入管理系统,录入办法如下:

1、登陆管理系统

进入就业中心网站:http://www.career.zju.edu.cn ,点击“校内统一身份认证”,登录就业管理系统。

2、录入就业信息

点击管理界面左侧导航栏的“签约管理”一栏,选择其中“纸质协议书录入”,出现就业信息录入界面,所需录入的信息主要为:就业类型、单位信息、毕业派遣信息。

(1)就业类型

在就业标志一栏,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出国(境)或升学。出国(境)的,继续填写出国类别、国家(地区)、学校等信息;升学的,继续填写升学类型、学校院系等信息。

(2)单位名称

(a)出国(境)的,在单位名称一栏录入“出国(境)”字样,会出现下拉菜单,点击选择“出国(境)”一栏,注意“(”需为中文全角。

(b)升学的。填写“录研(**大学)”,在出现的下拉菜单中选择相应学校,未出现下拉菜单的,与学院就业经办老师联系。

出国(境)和升学的同学,在填写好单位名称后,单位其余信息不用填写。

(3)派遣信息

派遣信息包括“签约联系人、联系电话、邮箱、档案寄送等信息”,相关信息均需事先与对方单位联系确认,不能随意填写。其中“签约联系人”为档案单位的经办联系人,升学的一般为主管录取工作的老师。户口未迁入学校的,在该栏目填“未迁入”。

(4)报到证信息

升学的,不开具报到证,该栏目不需填写。

出国(境)的,报到证抬头应与准备外往的单位联系确认(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点击“修改报到证抬头”,在右边的栏目内录入。 

八、毕业生就业调研工作

1)请每位毕业生务必进入www.career.zju.edu.cn上完成就业中心需要完成的问卷调查。问卷调查涉及内容多,请认真耐心填写。领取就业报到证前请务必填写好。

2)毕业后学校或学院会有毕业生就业跟踪调查发至邮箱,请同学们帮助配合填写。

 

以上就业手续办理流程咨询李冬雪、王书剑86592771;档案寄送接收事宜咨询孙淑君86592723

附件一:就业中心关于启用毕业生电子协议书的通知


附件二:关于2017届毕业生档案寄送信息统计的通知

附件三:2017届档案寄送地址填写模板

 

 

 

 

 

光华法学院团委

 

法学院学生职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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