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法学博士论文的写作――记民商对话工作坊第六期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6-12-23 点击次数:950
2016年12月22日,南京大学的助理研究员尚连杰在5号楼104教室与我们分享了他在博士论文写作过程中的一些经验,周江洪教授、陆青副教授、周淳老师以及民商法点的许多同学也参加了本次分享会。
首先,尚老师简要介绍了自己确定选题的过程。出于兴趣,他选择《缔约过程中的说明义务》作为题目。同时,在德国法上,也有大量的文献曾讨论过这一问题,这明显增强了他驾驭这一选题的信心。
紧接着,尚老师认为,选择一个具有可拓展性的题目,是至关重要的。博士论文写作过程中的研究,应当为之后的教学与科研打下坚实的基础。正是基于这种考虑,尚老师所选择的题目,一方面与缔约过失制度有关,另一方面也会涉及到债务不履行的问题,从而具有很强的可拓展性。
之后,尚老师又提及了自己论文中的一些不足,其中最突出的一点,就是过于重视理论研究,而忽视了对国内相关案例的整理。因此,尚老师以自己的经验告诫我们,既要重视外国法资料的运用,同时也要注重中国问题的研究,二者不可偏废。
讲座既毕,各位老师和同学都与尚老师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在短短的一个多小时之内,尚老师耐心地将其在博士论文写作过程中获得的心得体会介绍给我们,为我们今后的科研道路指明了方向。他谦逊的品格和严谨的态度,无不令人印象深刻!
吴云轩 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