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关于申报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的相关通知要求,团委将于近日启动参评人选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报条件
“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应是青年中的优秀典型,在本职岗位上做出过突出业绩或在其他方面有重大贡献,有较强的社会影响力,对青年具有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同时,申报人选还必须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年满14周岁、不满40周岁(1977年5月1日—2003年4月30日出生)的浙江青年。
2、坚决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3、积极投身创新创造实践,勤于学习,艰苦奋斗,甘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具有良好的社会影响,是当代浙江青年建功成才的典范。
4、积极弘扬社会新风,遵纪守法,品德高尚,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和家庭美德,倡导和践行健康的生活方式,是当代浙江青年文明时尚的榜样。
5、获得过地市级“青年五四奖章”或其他市级(含)以上荣誉。
二、申报要求
各团支部广泛发动青年以支部推荐的方式,各推选出1名“浙江青年五四奖章”申报人选上报到院团委。已获得过“浙江杰出青年”和“浙江青年五四奖章”荣誉称号的不再作为申报人选。院团委将对申报人选进行认真考察,广泛听取广大青年和群众的意见,核实其先进事迹,并征得人选所在单位党组织同意,择优推荐1名上报校团委。
三、报送要求
请各团支书将申报人选推荐材料电子版于2017年3月1日中午12点前发送至学院团委组织部邮箱dep_of_org@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夹请注明【浙江青年五四奖章+支部名称+申报人选姓名】),并将交纸质版材料交至主楼107。
材料清单:
(1)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人选申报表(附件),一式两份。(纸质及电子版)
(2)第十一届“浙江青年五四奖章”推荐人选事迹材料,不超过3000字。(纸质及电子版)
(3)推荐人选最高学历证明和所获奖励证书复印件一式两份。(纸质版)
(4)推荐人选照片:五寸彩色近照两张,其中工作照、生活照各一张;一寸近照一张。(电子版)
如有相关事宜,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沈佳丽18258214650 孙环环15757126542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7年2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