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保税区2017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3-03 点击次数:153

 

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为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根据《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宁波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的意见》等有关规定,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管委会下属事业单位拟公开招聘2017年优秀应届毕业生5名。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简介

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目前统一管理宁波保税区、宁波出口加工区两个国家级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实行“两块牌子、一套班子”体制。其中:宁波保税区于1992年设立,是浙江省、宁波市最早设立的海关特殊监管区,规划面积2.3平方公里;宁波出口加工区于2002年设立,规划面积3平方公里。两区享有“保税、免税、免证”等特殊政策,具有国际贸易、保税仓储、保税展示交易、进出口加工、国际采购配送等功能,毗邻宁波舟山港。全区集聚有来自全球60多个国家和地区的5100多家企业,2016年实现生产总值162亿元、财政收入39.8亿元、工业总产值295亿元、外贸进出口90亿美元。近年来,园区立足功能政策和区位优势,重点培育发展“3+3”产业体系,即做大做强国际贸易、现代物流、先进制造三大优势产业,加快培育互联网经济、文化创意、金融服务等新兴产业。同时积极推进跨区发展,重点推进象保合作区开发建设和宁波进口商品中心发展。2013126日,宁波市委、市政府批准同意设立宁波象保合作区,由宁波保税区管委会与象山县政府合作开发建设,规划面积28平方公里,成为功能区和地方政府合作新模式的探索。目前区域总体规划和启动区详规编制完成,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启动,招商引资逐步拓展。宁波进口商品中心包含两个片区(一场两片),即保税区进口商品市场和宁波进口商品展示交易中心,展馆总面积近30万平方米,已经成为全省最大的实体进口消费品交易平台。

二、招聘原则和办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通过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核等程序面向高校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

三、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和法规,品行端正。

(二)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2017年应届毕业生

(三)198711日以后出生。

(四)身体条件符合《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

(五)专业:研究生或本科阶段专业为经济学、法学、管理学。

四、程序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1、网上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方式,报名时间截止到310日下午18时。填写报名登记表(见附件1)并在规定时间内发送至指定邮箱(nftzzzb@nftz.gov.cn),以发件时间为准。

2、现场报名:采取招聘现场投递简历方式报名。

(二)资格审查

网上报名结束后将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见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www.nftz.gov.cn)。现场报名的当场进行资格审查。

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需携带下列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报名登记表(纸质版、本人签名)、本人身份证、学生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协议书)、各类荣誉证书等。因学校原因或单位签约盖章等原因无法提供就业协议书的,先由本人提供书面说明。

符合招聘条件人员和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31的,将核减拟招聘人数或取消招聘。

(三)笔试

根据面谈情况择期开展笔试工作,笔试地点安排在宁波,笔试主要考察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分析和文字写作能力。具体考试内容委托具有考试命题资质的独立第三方机构命题,笔试卷面总分为100分,笔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结束后,从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对象(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入围面试人员的名单公布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www.nftz.gov.cn”上。

(四)面试

面试主要测试报考者口头表达能力、应变能力、分析能力、回答问题准确性和举止仪表等。面试采用百分制,不足60分者淘汰。面试逾期不到者视作放弃,空缺名额不再递补。

考试总成绩为笔试成绩的40%和面试成绩的60%之和。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 1的比例确定体检、考核对象。总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排序;总成绩和面试成绩都相同的增加考试课目。面试和考试总成绩以及参加体检与考核人员名单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www.nftz.gov.cn)”上公布。

(五)体检与考核

参加体检人员根据网上体检通知,按要求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019号)执行。体检逾期不到者视为放弃。

体检结束后,将对体检合格者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详细考核。同时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核。资格复核或考核不合格者淘汰(考核不合格标准见附件2)。

如出现体检、考核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的,将酌情予以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网上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无反映问题或反映问题经查不影响录用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反映问题经查影响录用的,不予录用,空缺名额不再递补;对所反映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资格的,空缺名额不再递补。为保证招聘人选的质量,如确无合适人选的,经管委会研究,可减少录用人数。

拟聘用人员须在接到录用通知后一个月内办理录用手续,不按时办理手续的视作自动放弃,不再进行递补。拟聘用人员凡属农业家庭户的,须在办理录用手续的同时办理农转非迁户手续,没有办理的,在试用期(初期)期满时,解除聘用合同。

正式录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由用人单位进行试用期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终止聘用合同。

五、其他

(一)应聘人员不能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二)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报考。

(三)应聘人员高考统招时须第一批次录取。

(四)201691日至2017831日期间毕业的国境外留学回国境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人员可等同于“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及以上应届毕业生”报考。

(五)应聘人员未能按时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或认证)的,将解除聘用合同,其中: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须于201712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2017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须于20179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研究生期间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的,须于20171231日前取得国家教育部学历学位认证书。
    (六)应聘人员应对提交的本人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材料而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录用资格。

(七)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中组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发的《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执行。

(八)招聘单位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针对本次考试的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任何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招聘单位无关。

(九)聘用人员须在管委会服务期限满5周年后,方可办理流动手续。

(十)本次招聘有关信息将及时在“宁波保税区管委会网站(www.nftz.gov.cn)”上公布,请随时关注。

(十一)请务必仔细阅读本公告,如有疑问,请来电咨询。咨询电话:0574-89286522;本次招聘工作监督机构:中共宁波市纪律检查委员会驻宁波保税区纪检组,电话:0574-1238889286503

附:1报名登记表

2.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标准

 

宁波保税区(出口加工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

2017223
附件1

报名登记表

 

 

性别

 

出生年月

 

政治

面貌

 

照片

(近期免冠照)

 

最高学历

学位

 

高考录取批次

 

外语

水平

 

 

毕业院校

本科阶段

  

所学

专业

本科

阶段

 

 

研究生

阶段

 

研究生阶段

 

 

通讯地址

 

 

座机

 

手机

 

电子

邮箱

 

 

个人经历

 

(从高中开始填写,大学、研究生分段填写;注明担任学生干部经历;曾经有工作经历的,注明工作单位及工作岗位)

  

 

所获荣誉情况

 

 
 
 

家庭及重要社会关系情况

与本人关系

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备注:1、报名者需对所填信息负责,如所填信息与事实不符,或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报名资格。

      2、在参加面谈时请提交纸质报名表,并在签名栏签名。

                                                    本人签名栏:

 
                     

 


附件2

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考核不合格标准

 

考核对象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确定为考核不合格:

1、曾有严重违反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的行为,并经有关部门认定的;

2、曾受到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处分、开除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团籍处分的;

3、曾受劳动教养的或近两年内受到行政拘留、司法拘留的;

4、曾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以及参与赌博赌资较大,被有关部门处罚的,或曾组织、利用迷信活动,扰乱社会秩序、损害他人身体健康,被有关部门处罚的;

5、曾被有关部门认定参与邪教、吸毒、色情、盗窃、贪污、贿赂、诈骗等违法犯罪活动的;

6、受行政警告处分未满一年、受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受党、团内警告未满一年或受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或在高校学习期间受警告、严重警告处分未满一年或受记过以上处分未满两年的;

7、近两年内,年度考核中有一次及以上被确定为不合格的,或因严重违反纪律、规章制度而被单位依法解除劳动(聘用)合同未满一年的;

8、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提供报名资料中弄虚作假,或在招录过程中有违纪舞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9、有不宜录用的其他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