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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选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3-16 点击次数:293

各团支部:

根据团省委和省学联有关通知精神,现开展我校2016年度浙江省优秀学生干部推选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符合条件的团支部各推选1名候选人上报到院团委。院团委将择优推荐不超过1名候选人上报校团委。

二、评选条件

1、带头坚定信念。自觉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武装头脑,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跟党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理想信念。

2、带头刻苦学习。学习勤奋,成绩优秀,无补考课程,参评年度内成绩需在本专业排名前30%或获得校级二等及以上奖学金。

3、带头弘扬新风。以身作则,遵纪守法,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校期间至少获得一次校级及以上优秀学生干部或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4、带头投身实践。积极参加“双百双进”活动,热心志愿服务,深入基层,服务百姓;积极组织参加“三走”“文明寝室创建”等活动,表现突出。

5、从事学生干部工作一般不少于两年。

三、申报材料及报送时间

1、申报省级优秀学生干部需填写相应的推荐表(一式两份,见附件1)、汇总表(见附件2),并附校级及以上获奖证书复印件、事迹材料(1500 字以内,第三人称书写),申报材料要做到准确、客观,实事求是;

2、请各团支书于20173182200前将申报人选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院团委组织部邮箱dep_of_org@163.com(邮件主题和文件请注明【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支部名称+申报人选姓名】)

联系人:沈佳丽 18258214650

附件:

1.省级优秀学生干部推荐表

2.推荐汇总表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7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