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法律论坛第3期|余凌云:打假不能只在特定区域严打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3-31 点击次数:272
3月1日,互联网法律论坛第3期——惩治制假售假法律对策研讨会,在浙江大学之江校区召开,与会专家一致认为当前立法已经严重滞后,制假售假的犯罪成本和惩罚过低,导致假货分子“前仆后继”。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余凌云教授在发言中表示,打假不能光靠公安一家来做,也不能只在特定区域严打,而是要推动打假主体多元化、治理范围全覆盖,希望中央有关部门来牵头部署打假相关工作,就像当年酒驾入刑一样高度重视假货问题。
清华大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 余凌云
“为什么现在打假难、知识产权保护难,实际上很多是政府的事情。你像刚才说的福建莆田,白天是鬼市,晚上是闹市,所以政府要要积极行动,而且光靠公安也不行,要联合执法,工商、质监、网络办公室等政府部门各自的职能都要履行起来。”余教授表示,同当年的打击酒驾一样,打假是一项民生工程,这不是一个企业的责任,也不仅仅是一个行业的责任,这是政府和全社会的责任,“阿里巴巴公开呼吁‘像抓酒驾一样打假’是非常有社会责任感的”。
余教授还特别强调了宣传教育对打假的作用,打击酒驾能够取得这么大的成绩,社会氛围是一个很关键的因素。为此,余凌云认为在治理假货的问题上,可以集中整治并加快宣传教育,让大家知道制假售假的巨大危害以及要承担的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