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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3-31 点击次数:300

 

各团支部: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入推进共青团改革,大力推进从严治团,切实增强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让团员更像团员根据团中央《关于在全团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的通知》(中青发〔20176号)和团省委、校团委相关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决定集中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具体实施方案安排如下。

一、时间 

20172月至9

二、参加对象

全院各级共青团组织和全体共青团员

三、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为主题,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和纪念建团95周年为主线,以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为根本目标,以增强团员先进性和光荣感为着力点,紧密结合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在全校团员中广泛深入开展教育实践,教育引导广大团员坚定理想信念,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迎接120周年校庆。

目标任务:通过开展专题学习教育,强化团员的先进性和光荣感,坚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坚定对党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情感认同;通过开展团的组织生活,使团员接受严格规范的组织生活锻炼,增强团员意识,强化组织意识和组织纪律,更好地听党话、跟党走,更加自觉地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通过开展系列实践活动,引导团员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在建功十三五中、学校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进程中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彰显团员队伍先进性,以奋发学习、努力工作的实际行动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为学校加快进入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四、活动内容 

()学习教育 

1.认真开展自学。各团支部要结合实际,组织团员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特别是关于青少年和共青团工作的重要论述;学习团章、团史和团内相关文件。要有针对性地确定学习计划和学习重点,通过小组学习交流会、网络平台分享、组织演讲比赛、制作分享新媒体产品等灵活多样的形式,提高学习教育实效。每名团员在学习基础上撰写一份学习心得,要求手写,1500字以上,2017年5月20日以团支部为单位交至主楼107。

2.组织主题团课。各院级团委要鼓励各团支部围绕喜迎十九大”“纪念建团95周年”“迎接120周年校庆等主题,积极开展主题团课。4月底前,组织每名团员至少参加一次由院级团委或团总支、团支部举办的以怎样做一名合格团员为主题的团课。各团支部应当举办一次主题团课,可以团支书讲团课、向上向善好青年事迹分享会等形式开展。各团支部须于2017年4月20日前开展主题团课,开展后2日内将新闻稿和照片发送至dep_of_org@163.com,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新闻稿”。

3.开展我的青春我的梦——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主题征文活动。各团支部要广泛组织动员,充分运用分享会、演讲会等形式和新媒体手段,鼓励更多团员参与征文活动。各团支部须于2017年5月20日前推选1篇优秀主题征文,并将征文电子版发送至dep_of_org@163.com,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征文”。

()组织生活 

4.开好组织生活会。4月底前,以团支部为单位,召开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专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前,团员要认真学习201354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同各界优秀青年代表座谈时的重要讲话,深刻理解习近平总书记对广大青年提出的坚定理想信念、练就过硬本领、勇于创新创造、矢志艰苦奋斗、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重要要求。

组织生活会的流程是:团员逐个围绕是否带头坚定理想信念、是否带头练就过硬本领、是否带头勇于创新创造、是否带头矢志艰苦奋斗、是否带头锤炼高尚品格五个方面的表现发言,实事求是进行自我评价,开展自我批评,提出改进措施;团支部其他团员对其进行评议,肯定成绩,指出不足。团干部还要检查自身在密切联系青年方面的情况。各级团干部也应在其所属团支部参加组织生活会并接受评议。对于评议不合格的团员,团支部要对其进行有针对性地教育帮助;经教育帮助仍无明显改进的,根据有关规定,按照稳妥、慎重的原则做好处置工作。评议结束后,团支部要根据《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形成组织生活会报告报院级团组织存档。

各团支部须于2017年4月20日前开展组织生活会,并于2017年4月20日前将书面报告纸质版交至主楼107,电子版发送至dep_of_org@163.com,邮件主题为“团支部名称+组织生活会报告”。书面报告包括大会时间、地点、团员出席情况、主要议程、讨论情况、重要事项决议等。 

5.开展组织整顿。团支部要对自身建设情况进行自查,各院级团委在团支部自查基础上开展支部建设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存在以下四个方面问题 :1)没有建立规范的团员档案;2)没有按照上级分配名额和标准、程序发展团员;(3)没有按规定向团员收缴团费、向上级团组织缴纳团费;(4)不能经常性开展组织生活和团的活动。院级团委将指导存在上述问题的团支部制定整改方案,用12个月时间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后,院级团委将对整改情况进行核查,对于仍不合格的团支部负责人根据有关程序予以调整。组织整顿集中在46月份进行。

五、有关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团支部要把开展“学习总书记讲话  做合格共青团员”教育实践作为一项团内重大政治任务,结合支部实际制定活动方案,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大力推进从严治团、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纪念建团95周年、迎接120周年校庆等主题贯穿教育实践全过程,加强整体谋划统筹、加强过程监督指导、加强支持保障。

2.深入支部、狠抓落实。学院所有专职团干部要联系一个基层团委,全程参与、指导基层组织教育实践,并将参与教育实践情况录入相关工作系统。各团支部要精心筹划、认真落实,组织全体团员认真参加到教育实践中来,避免流于形式,要做好记录,形成教育实践工作档案。

3.加强宣传、形成声势。各团支部要充分运用团属宣传思想文化阵地,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取得的巨大成就,宣传团的光荣历史、传统和先进典型,为教育实践的顺利开展营造氛围。加强教育实践启动的集中宣传,通过动员部署大会、网络通知等方式,将工作信号和活动要求及时传递到全体团员和所有团组织。

4.做好总结、提升成效。院级团委将对各团支部教育实践情况进行综合评估,不合格的要加大活动指导、对支部负责人给予相应组织处理并重新开展教育实践。团支部要认真总结教育实践开展情况,汇总支部成员学习心得和各阶段活动资料,形成工作档案报学院团委存档。要把落实《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基层组织“三会两制一课”实施细则(试行)》规定、健全团的组织生活作为检验教育实践成效的重要内容,通过教育实践切实增强团的组织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要及时总结经验,探索建立团员教育管理长效机制,巩固和深化教育实践成果。

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 沈佳丽    18258214650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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