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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专业面试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5-03 点击次数:486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文件)精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定于本周五下午2点(5月5日)在之江校区教学主楼208室进行转专业面试。附件为面试名单。若有异议,请于本周四下午17:00之前(5月4日)将纸质异议书交到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之江校区教学主楼116室)。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7年5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