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学人而言,学术或许是对百廿校庆最好的礼物。2017年5月22日上午10:00,浙江大学优秀校友、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宋华琳主讲的“规制法的中国路径”学术讲座在之江校区5楼206室顺利举行。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骆梅英教授、复旦大学杜仪方副教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朱新力教授、章剑生教授、余军教授、郑春燕教授、胡敏洁教授、郑磊副教授出席会议并参加与谈。浙江工业大学黄锴老师、苏州大学石肖雪老师亦到场参加。
2006年宋华琳教授于浙江大学获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博士学位,现任南开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宋教授首先说明了自己与浙大的渊源,并表示对浙江大学百廿校区的祝贺。从规制法研究的旨趣开始,宋教授的讲座从什么是规制、为什么要规制、规制法、中国式行政规制的生成、中国的行政规制体系、中国的行政规制形式、政府规制中的合作治理、全球规制八个方面循循展开。
“传统行政法学者永远不能告诉我们,什么才是好政策,什么才是理想的政治蓝图”,而规制法试图做出这方面的努力。规制是在国家与社会分离基础上逐步形成的,政府去依法规制,干预引导市场和社会。规制要考察正式的要求与实际的运作之间的关联,关注规制政策的实施,关注“law in action”。发达国家可能是从自由放任的市场走向有规制的市场,中国则是由全能型政府走向规制型政府,某种意义上是“规制国家”的反向制度演进之路。
宋教授从其擅长的药品领域入手,向大家介绍了药品规制的发展历程,并结合事例具体介绍了药品管制的几个特色制度。以往,中国过多采取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强制、行政处罚等传统的行政管理方式,现在正向着事前规制与事后规制方式相结合、“命令-控制型规制”与激励性规制相结合、威慑型规制与遵从型规制相结合的进路演变,并受到全球化的影响。宋教授带来丰富的学术盛宴的同时,亦奉劝大家多读文献、多读最新的外文文献。
“江南忆,最忆是杭州。山寺月中寻桂子,郡亭枕上看潮头。何日更重游?” 今日。借白居易的诗,宋教授再次表达了对浙大的感恩与祝福。在最后的与谈和自由提问环节,学者间交流学术思想,共砥学术情怀。
肖洒/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