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31日晚18:30,2017年第3期诉讼制度与司法改革论坛在曾宪梓大楼202教室举行。台湾高雄大学法学院教授、台湾刑事司法研究会理事长张丽卿老师为我院师生作了《台湾刑事司法改革的脉动》主题讲座。我院胡铭教授主持此次活动,高艳东老师、李世阳老师、浙江工商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叶肖华老师、封利强老师参与了交流活动。
首先,张教授介绍了台湾地区刑事司法改革的背景。她表示,在上世纪末,台湾地区“恐龙法官”的争议甚嚣尘上,司法活动中法庭三角关系失衡、司法机器负压堪重,这些现实状况共同推动了台湾刑事司法从职权主义向当事人主义的改革过渡。随后,张教授以时间为序,分别介绍了台湾地区不同历史时期的司法改革进程。她指出,从1999年开始,台湾就开始对当事人的实质平等、检察官实质举证责任、被告诉讼防御权、多元化的缓解讼源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立法保障。而后,台湾地区又针对司法运行的具体判例和民众诉求,多次展开司改,尤其是在金字塔型诉讼构架的研拟、辩护范围的强化、军事审判的改革、通讯保障及监察法律的修订、冤狱再审制度的破除等领域进行了优化与革新。最后,张教授还对16年后台湾的“新司改”提出展望,期望在人权保障、司法公信力、司法效率、司法透明等问题上有所步履。
主题演讲后,胡铭老师进行发言。他首先对张教授辩证地对待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在刑事司法领域的差别表示赞赏。他认为,我国大陆地区与台湾地区在司法制度的改革问题上具有诸多共性,尤其是协商程序、法律扶助(法律援助)、刑事妥速(速裁程序)、民众参与司法等方面,但同时也具有很大的相异性,台湾刑事司法的改革进程在一定程度上可以为我们在制度审视中提供借鉴。
而后,广大师生踊跃提问,就自己的研究领域与张教授展开讨论。高艳东副教授以余杭民事诉讼信息化试行为例,对人工智能在刑事司法裁判中的应用与张教授展开探讨。随后,我院师生还就台湾起诉审查制度中“卷证并送”问题、台湾协商程序的高上诉率、领导人亲自操刀“司改”等问题进行了沟通与交流。
本次讲座中,张丽卿教授全景式地为大家展现了台湾刑事司法改革的脉络,并也引发了大家以此为鉴、审视我国大陆当下司法改革进程的思考,为我院师生在司法改革研究领域提供了新的视窗。
撰稿人:秦汉(诉讼法专业博士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