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带一路法律供给与争端解决”研讨会顺利举行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6-12 点击次数:1374

    2017年6月9日至10日,由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中国法学会《中国法学》以及杭州国际仲裁院共同主办的“一带一路法律供给与争端解决”研讨会在杭州顺利举行。本次会议有来自浙江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大学、复旦大学、中国社会科学院、西北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牛津大学等国内外著名高校的法学专家以及中国法学会、杭州国际仲裁院和部分在杭大型企事业单位、律师事务所的领导嘉宾以及浙大光华法学院的研究生、留学生等共80余人参加了这次会议。
  会议开幕式上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杭州国际仲裁院院长王贵国,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中国法学》总编辑张新宝,杭州仲裁委员会副秘书长赵亮分别代表主办方致词。

    会议第一环节,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王贵国围绕“一带一路规则导向的必要性”进行了主题发言。他指出,全球化是当今国际社会的主要趋势,它包括国家与国家之间、国家与企业之间、企业与企业之间相互依赖、相互交往的联系。一带一路作为国家级顶层战略,必须要有一定的蓝图,而国家与国家之间相互联系的纽带,只能是法律。并且,一带一路战略中必然会涉及到货物、服务、劳工等方面的内容,要想把一带一路做大做好就一定要以规则为导向。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庭长沈晓鸣、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四庭副庭长余晟、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院长赵骏作为与谈人进行了点评。

    复旦大学法学院教授张乃根从TFA切题,提到TFA是WTO成立以来第一项,也是唯一一项关贸总协定下的新协定,其实施对于金融危机后世界经济的复苏至关重要。一带一路战略是中国寻求国际合作所提出的新方案,经由丝绸之路经济带、欧亚铁路之桥的国际经济贸易面临很多问题和挑战,TFA渠道是解决这些挑战和问题的重要路径。张教授希望我国能够更多地参与国际合作,并且充当这些国际合作中的协调人。浙江金道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崔海燕、中国出口信用保险公司浙江分公司处长王维松作为与谈人进行了点评。

    浙江省商务研究院院长张汉东认为,跨境电商是实施一带一路战略规划的重要抓手,也将助力中国更好地参与全球治理。浙江通过跨境电商,可以推动EWTP的建设,打通网上丝绸之路作为一带一路战略的重要补充。对此浙江肩负着重要的使命。

    西北政法大学经济法学院院长强力围绕“一带一路中外合作投资基金的法律问题”这一核心,从深化金融合作,加强金融监管合作两个方面阐述了一带一路对于金融领域的重要意义。随后又向大家介绍了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的金融成果,一带一路中外合作基金的发展现状及其运作中的法律问题等内容。

    山东大学法学院院长沈伟从一带一路战略中我国对外投资,法律框架,投资保护及其多边主义,国际投资仲裁等方面,全方位地分析了如何才能减少和克服一带一路实施过程中的投资障碍这一问题,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对策。

    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管理合伙人、杭州市律师协会副会长王立新以“投资者与东道国政府之争端解决”为题,从实务视角入手,认为目前国内投资者在对外投资中主要存在两个问题:一是过于重视商业性条件,不重视投资保护,在前期投资团队中往往没有法律专业人员;二是缺乏熟稔国际法和外国法的法律专业人员,只有了解法律规则,才能取得话语权。

    杭州市发展规划和体制改革研究院副院长钮健认为,一带一路争端解决机制的构建是一个长期、系统的工程。G20召开后,杭州的国际化、法制化、公正化、透明化进程同步推进。中央已经把杭州划进一带一路战略发展规划之中,并将杭州设为跨境电商,服务贸易改革的试点,这是杭州一带一路战略改革机制的基础。

    牛津大学东方研究院副教授Matthew Erie以“关键时刻:法律与发展在中国”为题,以时间为序,介绍了中国法治化的进程。并以此为引,提出了中国在国际商业和投资法领域内存在的一些问题。

    最后,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副教授刘浩介绍了“无人空中交通对现行航空公约的挑战”。他首先比较了原始与现代交通工具之间的区别,后对现有公约能否解决无人空中交通这一问题进行了细致的分析。最后指出,我国应采取比较法研究,示范法,公约现代化以及建立争端解决组织和机制等手段来解决这一问题。

    本次会议闭幕式上,朱新力院长向与会嘉宾和工作人员表达了诚挚感谢,王贵国教授肯定了是次会议的效果,并表示对杭州这座城市充满期待,希望大家齐心协力把一带一路这件事情做好,最后宣布本届“一带一路法律供给与争端解决”研讨会圆满落幕。

供稿人:张辰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