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月流火,风轻云净。初到宁波,恰逢江南难得的晴朗与凉爽。9月1日下午,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赴“海上丝绸之路经济带”港口城市法治建设状况暑期社会调查团前往宁波市中级法院开始了首站的实践调研。
下午2:30分,实践团队准时到达宁波市中级法院。法院的张书记与张副书记热情地接待了实践团队,将大家带往会议室与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交流座谈。

司法便民,科技利民
座谈会上,刘法官为我们讲解了她所主管的网上立案的发展现况。当下省高院部署的“大立案、大服务、大调解”三大机制建设工作正如火如荼地开展。为响应工作号召,宁波中院采取了大量举措。如在法院内部设立诉讼服务中心、在乡镇司法所设立自助立案机,为当地人提供打印案件受理通知书。此外还有智慧法院、网上立案平台等电子渠道,极大地为乡镇及偏远农村当事人提供便利。讲解完毕后,刘法官带领实践团队前往专设的“智慧法院区”进行现场观摩。该区域分为网上立案区、法律法规查询区、自助立案区、书写区四部分,配备专用的电脑与电子屏,可谓科技与便民相结合的良好典范。


瞻予马首,如臂使指
离开“智慧法院区”,实践团队跟随张书记前往宁波中级法院的执行指挥中心参观。执行指挥中心的负责人徐处长向大家介绍:法院加强移动执行能力,提高执行响应速度,必须要依托信息技术手段,建立相应的执行指挥体系。在此期间,她还向大家展示了浙江法院收结案时事监控平台,并强调:借用云数据的力量是司法体制改革的重大方向,这方面的改革措施将会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国之重策,云集景从
在执行指挥中心参观结束后,张副书记带领团队旁听了一场网红与电子商务网站的涉外分红纠纷。在庭审休庭期间,实践团队对该案主审法官进行了短暂的访谈。毛法官在访谈中提到了宁波中院审判的“波兰弗里古波尔股份有限公司申请承认和执行波兰共和国法院判决案”,该案入选了最高院发布的“人民法院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典型案例”,与实践团队调研的主题紧密相关。在被询问到“一带一路”战略的提出对法院接触审理涉外法有何影响时,毛法官提到:“该战略的提出,使法院的裁判会更多地涉及到国际条约、国际惯例,由于各国适用的法系不同,且涉及大量判例法,法律适用会更加困难复杂。”
结束了与毛法官的交流,实践团队又回到了会议室,与宁波中院刑二庭副庭长、潘博士深入交流求学历程和职业经历。陈庭长向大家介绍了法学生毕业的择业方向以及当下推行的员额法官制度。潘博士在谈到初入法院时说,刚刚入职时的实务工作还是相当简单,大家要树立起信心,逐渐积累工作经验,才能有所作为。

求学求职,累土聚沙
本次宁波中院之旅收获颇丰。正如陈庭长所说:“司法实务与法学理论之间存在沟壑,要将其联结起来就必须要积累法学理论和工作经验。所谓积累就是踏踏实实做好你的学习规划,做好你的本职工作。”实践团队本次社会调查,就是在走访中不断积累,拓展见闻的过程。“一带一路”战略是一个大背景,在此背景之下,沿线各大港口城市都必然会有自己独特的法治建设举措,在日后的调研过程中实践团队也将继续探索研究。敬请期待实践团队之后的新闻推送。

光华法学院学生会供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