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光华法学院推荐2017年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研究生候选者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22 点击次数:658

各研究生:
    为支持我校教育事业发展,培养更多优秀敬业的高素质人才,新尚集团董事长唐立新先生特在我校设立“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以激励在校学生勤奋学习、刻苦钻研。奖学金获得者自获奖之日起,凡经复审合格可连续获得奖励直至完成学业(最高至博士毕业),包括攻读其他高校(含境外高校)硕士、博士和从事博士后研究。本次我院研究生候选者的推荐名额为1人。
    现就我院选拔2016-2017学年唐立新奖学金研究生候选者工作,通知如下

    一、参评条件

    (一)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

    2.尊敬师长,关心集体,团结同学,有良好的品德修养,思想道德评价等级优秀;

    3.学习勤奋,成绩优异,身心健康。

    (二)必要条件(至少符合其中一个条件):

    1.学校成绩专业排名前10%(含10%),且无挂科及重修;

    2.在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获校级以上表彰,如见义勇为、乐于助人、拾金不昧等;

    3.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5.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以上奖励或获得国家专利;

    6.在文体活动中,参加国际和全国性比赛获得前三名,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第一名,为国家和学校赢得荣誉(集体项目应为主要队员或演员);

    7.在校期间在学生会、团委及其他学生组织担任主要负责人(主席团成员等);

    8.在其它方面有突出事迹或专长受到省级及以上奖励。

    二、评选要求

    1.申请者填写《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附件1)、《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附件2)、《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业绩申报表》(附件3),于9月29日中午12:00前,将电子版发送至邮箱zdfxyxgb@zju.edu.cn,邮件主题命名为“唐立新奖学金申请+姓名”,同时将附件1和附件2的纸质版一式2份交到主楼114;

    2.学院将在学生申请的基础上,根据推荐名额,公开、公平、公正的确定推荐名单,在10月9日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党委研工部;

    3.党委研工部将学生材料汇总后,报送唐立新先生,由其确定面试名单;具体面试的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三、其他事项

    1.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将自动加入“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获得者团队”,自觉认同团队章程,自愿参加团队组织的各类活动;

    2.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有资格申请唐立新教育发展基金的其它资助项目,如唐立新助学金(家庭贫困生)、海外交流基金、留学基金等;

    3.学生获得该项奖学金后,每年需向研工部提交继续获得本项奖学金的申请报告,经审查合格后公布续评名单。

 

    如有疑问,可电话咨询:李冬雪老师,86592771。

    附件1:浙江大学唐立新奖学金申请表

    附件2:唐立新奖学金推荐人选基本信息表

    附件3: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或荣誉称号业绩申报表

光华法学院研究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

2017年9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