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余名法学大咖齐聚浙大讨论了些什么?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09-28 点击次数:936

    9月23日,2017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论坛、“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新书发布会、中国法治评估高端论坛在杭州召开。
    北京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罗豪才专门发来贺信,衷心祝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第一辑出版及2017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论坛召开。罗豪才教授曾赴余杭专门调研法治评估工作,非常赞成学者们在基层开展实验性研究,也赞成以“实践”为关键词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他认为,法治中国建设需要我们自己的经验,需要我们自己的理论,需要我们自己的学派;以问题为导向,以效果为导向,破解当前法治中国实践中的各种难题,就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面临的紧迫任务。这是时代赋予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使命,职责所在,义不容辞。

    浙江大学副校长张宏建在致欢迎词中说,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出现适应了法治理论创新的需要,学派的主要任务是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提供理论指导和学理支撑,张文显教授在《法治的中国实践和中国道路》一书中很好地概括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内涵;求是精神是浙江大学精神文化核心,也应当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核心精神;浙大学者和全国其他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实务部门共同努力推出了中国第一个法治评估体系、内地第一个法治指数、中国第一个司法透明指数、电子政府发展指数,进而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概念,并在全国一些地方建立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研究或调研基地,“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出版等一系列工作表明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正在不断发展壮大,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必将为中国法治理论创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贡献力量,为世界法治文明做出应有的贡献。

    全国政协常委、副秘书长、民建中央副主席宋海教授指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论坛的召开不仅是对我国法治实践工作的推进,也是为党的“十九大”召开献礼,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已经聚集了一批非常优秀的学者,方兴未艾。“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的出版将为这个朝气蓬勃的学派奠定基础;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应成为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学派,以中国法治为研究对象,以探求中国法治发展道路为目标,以实验、实践、实证为研究方法,将法治置于中国国情下研究,不盲目追随西方法学理论,植根于中国经济改革开放的土壤,扎扎实实为中国经济发展服务。

    “实践、实证、实验”的方法论是传统法学研究所缺乏的,数据的运用在法学界长期被忽视,法治指数开中国法治量化先河,现在学者们又提出并启动大数据法治和智慧法务实验,这样的实践转向,意味着法学方法论正在发生变革。目前,经济领域的问题层出不穷,其中一个重要原因是法治建设没跟上,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应在这方面先行一步,拿出更好的办法。宋海副主席建议,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应该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服务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这是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首要任务,以问题导向为突破口,不断开拓,推动中国法学创新,成为世界法学流派的代表。

    中国法学会党组成员、副会长、学术委员会主任,浙江大学文科资深教授、光华法学院名誉院长张文显指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要成为真正的学派有三个标准:要有自己的理论范式和理论模型,要有自己的基石范畴,要有革命性的方法论变革。张文显教授对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学术群体在回答上述三个问题方面做的大量推进工作表示高度肯定。张文显教授认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概念提出以来,许多法学家加盟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支持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深入中国法治实践,积极破解法治中国难题;中国法学家应当立足中国实践来探索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法学研究要实现实践转向,法学家一定要及时把握法学前沿问题,特别是要关注交叉学科和新兴学科;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代表着一种新法治理论范式正在形成,中国法治的伟大实践完全可以为新法治理论范式的形成创造丰富的实践素材和条件。


    人民出版社副总编辑陈鹏鸣介绍说,为了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人民出版社组织策划了“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书系”由北京大学教授、全国政协原副主席罗豪才任顾问,由著名法学家组成学术委员会;钱弘道教授任编委会总编。“书系”计划连续十年,每年精选五部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代表性著作出版。“书系”的目标是:成为集中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建设、深入解决中国法治实践难题、代表中国法治研究水平、具有广泛影响力且集大成的学术精品,成为向世界集中展示我国本土法治研究成果的学术经典。陈鹏鸣副总编希望有更多专家学者的著作收入到“书系”中,展示中国法学家的风貌,展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的风貌。他认为,这套“书系”必将对法治中国建设发挥积极的推动作用,必将对中国法治话语权体系的构建发挥积极作用。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钱弘道于2012年首次提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概念,在两年前开始推动出版“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他提出“书系”的三个“关怀”:第一“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具有一种真切的理论关怀。这套“书系”集中展示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基石范畴、理论范式和方法论,希望通过这套“书系”集中展示中国法治的理论风貌;第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具有强烈的实践关怀。这套书系最大的特色是实践导向,是紧贴中国实践的,是解决中国问题的。“书系”作品体现了对现实中国的关怀,体现了对中国法治命运的关怀,体现了对生活在这个世界上的人的关怀。理论关怀包括实践关怀,实践关怀孕育理论关怀,这是编辑出版这套书系的基本认知;第三,“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具有当仁不让的世界关怀。中国法治实践是中国的,也是世界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对中国的意义就是对世界的意义。我们要通过这套“书系”为世界展示中国的法治经验,中国的思想元素,中国的法治理论。我们要通过这套“书系”向世界发声,这种发声是基于中国自身的世界关怀。我们有几千年的文化传统,有自己丰富的哲学资源,有自己伟大的法治实践,有自己庞大的具有理想主义情结和世界情怀的法学家队伍,我们有足够的对世界发声的资本。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诞生于中国大地,是法治中国伟大实践的理论回应。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以中国法治为问题导向,以实践哲学为理论基础,倡导知行合一的求是精神,代表了法学研究方法论的新变革,预示着新法治理论范式正在形成。

    南京师范大学中国法治现代化研究院院长公丕祥教授在贺信中说,在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的时代条件下,当代中国法学与法治研究正在呈现出蓬勃的生机和活力,并且正在拓展出新的研究领域。以关注法治实践经验、强化法治实证研究为主要特征的法治实践主义研究路径,显示出崭新的研究气象,广泛而深刻地影响着中国法学与法治研究乃至社会科学领域。一个植根于中国法治实践土壤之中,具有深厚的理论基础和宽广的全球愿景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正在茁壮成长。这与长期以来中国法学界的不懈努力是分不开的,更与以钱弘道教授为代表的一批以实践取向和实证方法为鲜明特质的当代中国法学家群体的卓越贡献是分不开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书系”第一辑的出版印行,无疑为正在茁壮成长中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增添了新的理论元素,鲜明表达了当代中国法治实践生活的法理逻辑,有力彰显了法治实践主义的学术研究取向。“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论坛”暨“中国法治评估高端论坛”的成功举办,亦必将推进中国法治评估的理论研究与实践探索的深入开展,进而为促进法治实践主义成果的切磋交流,助力具有崭新时代精神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成长与发展,提供有益的学术平台。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荣誉学部委员李步云教授提出理解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应当把握的两个要点:首先,应当明确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基本特征。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应当坚持以实践为导向,以实证为方法,倡导知行合一,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其次,要坚持代表研究方向的新变革。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应当代表中国法学的新研究、新变革和新发展。李步云在《中国社会科学报》发表的《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哲学基础是马克思主义》对于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哲学基础进行了阐释,对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特点进行了概括,并对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表明了自己的鲜明态度。李步云教授说:“我之所以赞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并将自己看成是属于这一学派的成员,同我一生的治学理念密不可分。我的‘治学八字经’是:求实,创新,严谨,宽容。如果我在学术上还有过一点点奉献,很大程度上要归功于这八个字,要归功于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和辩证法。我从事法律学习和研究以来,自始至终十分重视对世界各国特别是对中国社会现实的观察和思考。我的一些具有原创性和一定学术价值的理论观念,主要不是来自书本,而是来自社会现实。”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华东师范大学法学院名誉院长张志铭说,李步云教授、张文显教授、公丕祥教授、钱弘道教授等专家学者的很大的相通点在于都是身体力行的学者,都是实践的忠实践行者。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以实践为追求,研究了众多丰富的内容。倡导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一批学者多年来开展的法治评估研究以及近年来开展的大数据法治研究开启了中国量化法治阶段,对中国法治赋予了新的实践内涵。张志铭教授在《法学研究》发表的《共和国法治认识的逻辑展开》一文中提出中国法治发展的三个阶段:正名法治、定义法治和量化法治。三个阶段既共时共存,又陈陈相因、推演张开。正名法治围绕着法律、法制和法治三个概念构成的思维链条展开,定义法治基于普世主义和国情主义两种对应的立场和思路进行,量化法治则是更加具体直接连接法治实践的另辟蹊径的努力。总体说来,共和国的法治认识进程,已经使得法治作为问题在理论逻辑上完整展示开来。从结果看,中国已经完成了对法治的正当性正名,凸显了法治定义上的立场和观点分歧,开始了对法治实践的量化探索。对于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发展而言,应当不断融入中国法治实践进程的时空坐标与本土特色,深化实践主义哲学的理论内涵,在实践形态上应当成为一种方式、一种品行。

    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总监徐瑞柏表示,对于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认识应当结合当前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的时代背景加以理解。中国法治实践学派不仅是学术共同体,更要与实务界紧密合作,各守其志,携手前行。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应当坚持问题为导向、坚持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解决问题。

    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陈欣新研究员说,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强调实践、实证、实验,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强调实践的重要性,反对教条主义、经验主义和本本主义。未来中国法治实践学派的发展壮大应当充分考虑学派的延续生命力问题。中国法治实践学派要有持续的生命力,必须坚持知行合一。

《法制日报》 苏以云
通讯员 汤宇洁
摄影 梁生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