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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专业面试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03 点击次数:633
各位同学:
根据《浙江大学本科生主修专业确认办法》(浙大发本〔2016〕109号文件)精神、《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转专业实施办法》规定,经学生申请,定于本周三(12月6日)下午3点在之江校区教学主楼208室进行转专业面试,附件为面试名单。请自带一份纸质转专业审批表和成绩单。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7年12月4日
附件:转专业面试名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