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大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是大学生党建的一项经常性基础工作,是党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提高学生入党积极分子的政治素质和理论修养、坚定共产主义信仰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的重要途径。根据《浙大党校、党委组织部、校团委关于健全完善入党前培训制度的通知》(浙大组〔2016〕2号)相关要求,现将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分党校2017年第二期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学安排
(一)院级层面的辅导报告(4次)(不断更新,予以关注)
具体:1.开班讲座
2.学院党委书记党课辅导
3.十九大专题系列讲座—公益诉讼讲座(12月15日下午一点三十分,曾楼202)
4.视频学习
(二)小班学习讨论(2次)。以小班为单位,在小组组长主持下结合自身思想、学习、工作实际,有针对性地开展讨论。
1.第一次讨论报告讨论题
(1)对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一中全会会议精神的学习体会
(2)对求是创新精神的理解体会,以及如何爱校荣校、为加快建设世界一流大学贡献青春力量。
2.第二次讨论报告讨论题
(1)如何端正入党动机,通过自身不断努力争取早日加入中国共产党;
(2)党史党章学习,通过党的基本理论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深入理解党的方针政策,并进行知识竞赛问答。
(三)实践教学(1次)。
(四)结业论文(1篇)。学员要联系自身思想和实际,撰写以“新时代,新征程,共筑中国梦”为主题的一篇学习体会论文,字数在1500字左右(手写稿),学习结束前上交给组长,组长交至主楼107。
二、培训材料
1.教材。《入党教材》(含党章),《浙江大学党校学生入党积极分子培训班辅导教材》。
2.推荐学习网站。人民网(http://www.people.com.cn);新华网(http://www.xinhua.org);浙大党校网站(http://zddx.zju.edu.cn)。
三、培训要求
1.学员应认真学习规定的文件和材料,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不断提高思想认识,端正入党动机。
2.学员应严格遵守学习纪律和考勤制度,不得无故缺勤,无故缺勤者不予结业。所有活动请假不得超过一次,须填写请假申请表,在课程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交至学院团委(主楼107)。未按时办理好请假手续的作无故缺勤处理。
3.在整个培训环节中,对有不诚信行为的学员(如冒名签到、学习体会论文抄袭等),一经发现,取消其入党积极分子资格。
如有问题可与学院团委组织部联系。
联系人:闻之皓 15700080875/581185
邢 涵 18511770162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分党校
共青团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委员会
2017年12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