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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韩国冬令营报名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  发布日期:2017-12-20 点击次数:1133

为加强我院法科学生和韩国各大高校的学术交流和文化交流,拓展法科学生的国际视野,提高中国法科学生对韩国法律制度的认识与了解,特举办光华法学院法学冬季境外交流项目(韩国)。
一、项目内容
将由韩国著名大学法学院教授开展学术沙龙,参观宪法法院,探究宪法法院的制度,拜访亚州最著名的律师事务所,了解韩国的律师制度,参观总统府等。
二、项目时间
2018年1月28日-2月3日
三、报名截止日期
2017年12月26日(周二)12:00前
四、交流名额
交流名额约40-50名。本科生:25-30名;研究生 15-20名
五、报名对象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在校生。所有在校本科生(大二、三、四年级)、所有在校研究生、博士生。报名的学生需符合光华法学出国境交流遴选办法规定的条件。
六、遴选方式
符合报名的学生按以下方式进行遴选:
1.本科生按上一学年学业成绩排名进行遴选;
2.研究生按上一学年的学习成绩加权平均分进行遴选,研一的学生提供所在学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大学四年的成绩以及所有课程的加权平均分。
最后一个名额,如果申请的学生学业成绩排名或者成绩加权平均分相同,则由学院根据学生的综合表现进行遴选。
七、费用
所有费用约7000元左右(包括国际旅费、签证费、保险费、境外费用)
本科生,学院提供本科生海外交流经费,报销机票、保险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研究生,学院提供经费报销机票、保险费,最高不超过3000元。
其余经费本人承担。
八、本项目也是学院在境外开展的实践教学活动之一。项目完成后,每位参加学生需提交一份不少于5000字的有关中韩法律制度或者相关高校培养模式的研究型总结报告。学院对参加项目的学生提供2000元/人研究经费。贫困生提供3000元/人研究经费。贫困生未经过学校认定的,需提供生源地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盖章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证明的盖章须来自乡、镇、街道及以上民政部门或人民政府。村、社区、社会事务办公室等非民政部门的印章不具资格)。
九、报名方式
请将报名材料于2017年12月28日12点前提交至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主楼116),并请同时将电子版材料(标题为“法学冬令营+专业年级+姓名+学号”)发至zdfxybks@zju.edu.cn
九、报名提交材料
十、特别重要
请同学们自行于2018年1月5号之前办好护照。
光华法学院教育教学中心
2017年12月21日

       附件:报名表